聯交所同股不同權改革諮詢 建議上市門檻降至200億元市值 投票權20比1

更新時間:18:01 2026-03-13 HKT
發佈時間:12:56 2026-03-13 HKT

聯交所今天(13日)刊發《諮詢文件》,就一系列有關提升香港上市機制競爭力的建議徵詢市場意見,當中包括就同股不同權改革諮詢市場。諮詢期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結束。

聯交所表示,建議旨在創造更加多元和更有活力的市場環境,提供更豐富的投資機遇,從而更好地滿足投資者和發行人的需求。主要措施包括優化不同投票權上市規定,以及便利在海外上市的發行人來港上市等建議。

就同股不同權改革,建議市值門檻由400億元,降低至200億港元。或由市值市值100億元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入至少10億元,降低至市值60億元及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收入至少6億元。

若市值400億 投票權比率升至20比1

投票權比例方面,建議放寬至若上市時的市值須至少400億港元,比例為20比1。另於上市時不同投票權持股金額至少40億港元的情況下,不同投票權持股佔比可放寬至至少5%。

同時又建議優化「創新產業」公司規定,為採用業務模式創新而非科技創新的發行人明確提供以不同投票權架構上市的途徑。同時又建議擴大被自動視為「創新產業」公司的科技公司申請人範圍(涵蓋所有合資格的生物科技和特專科技公司,即使其不按照第18A/18C章上市)。

聯交所將分階段進行上市機制的競爭力檢討,今次《諮詢文件》為檢討的第一階段。

伍潔鏇:確保上市機制穩健且富有競爭力

港交所上市主管伍潔鏇表示,港交所致力確保上市機制穩健且富有競爭力,鞏固香港作為領先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她表示,在與持份者深入溝通後發現,他們普遍希望把握更多優質的創新投資機遇,也希望上市機制在確保投資者信任和信心的同時可以更加高效和與時俱進。

現階段集中新上市公司 下階段針對已上市公司

伍潔鏇強調,優化上市制度和上市質素並無衝突,另如果上市申請人不適合上市,將不會獲批。目前難以估計那些行業的上市申請會增加,希望不同行業和國家的公司都可受惠是次改革。她透露,是次改革著墨於新上市要求,下一階段將優化已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目前進行研究,將適時公布。至於有多少個階段,現時很難評論,但會視乎社會環境、參考國際,以及有意上市的公司需求,與時並進,以提升競爭力。

回應市場要求 冀助東南亞企業上市

她形容,港交所於2018年的改革是「由零到有」、「入門級」,包括增加新經濟公司、生物科技(18A)及同股不同權(WVR)上市機制;2023年的改革是增加特專科技公司(18C),吸引科技公司。由2018年至今,港交所已累積8年經驗,是時候作出檢討和優化,亦要對標國際標準,因為英國、美國、新加坡和澳洲等國家都進行市場優化;以及回應市場要求,鞏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又指是次文件全面,希望可以幫助有意來港上市的東南亞公司。

同股不同權要求仍高於一般主板要求

對於諮詢文件建議,若申請人上市時的市值400億元或以上,則不同投票權比率可提高至20比1。伍潔鏇表示,冀藉此吸引優質新經濟公司,而是次建議的同股不同權的上市要求仍是高於一般主板要求,另有對該類公司有額外要求,包括對持有WVR的股東有持股要求,以確保與小股東的經濟利益一致。截止去年底,同股不同權的港股只佔所有香港上市公司的1.2%,至今未有相關公司違反上市公司要求或侵害散戶的權益。

強化退回機制可提升文件質素

是次諮詢文件建議強化退回機制,退回上市申請時,公布所有負責編備申請材料的專業機構,當中增加律師和會計師。她表示,冀「增強版」退回機制可以提升質素、加強懲戒,而市場透明度需要市場共同努力,希望中介機構提供更高質素的文件。她強調,證監會和會財局近日是關注保薦人準備上市申請文件的質量,而非上市公司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