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鬥犬|漁護署獸醫師強調法例准飼養已絕育格鬥狗 籲狗主勿因一時憂慮棄養
更新時間:09:34 2026-09-03 HKT
發佈時間:09:34 2026-09-03 HKT
發佈時間:09:34 2026-09-03 HKT
自狗咬狗、狗咬人事件發生後,近日接連有犬隻被漁護署人員懷疑是「格鬥狗隻」後被帶走,甚或在接種疫苗期間被扣留。漁農自然護理署首席獸醫師楊莉今早(3日)在一電台節目中強調,署方人員會在得到狗主的同意才帶走狗隻檢查和觀察,且現行法例允許已絕育,並持有有效絕育證明書的格鬥狗隻在申領牌照後繼續飼養,呼籲狗主不要因為一時憂慮而棄養。
近日接獲投訴個案有上升趨勢
她承認近日接獲投訴的個案有上升趨勢,署方的獸醫師會通過仔細觀察狗隻的身體特徵,如頭顱、耳朵、眼睛、口鼻形狀等,與外觀比例如體態、高度、身長等,體格結構及相關特徵,評估該狗隻是否真正具有格鬥犬種足以構成高風險的特質,從而為狗隻歸類。她強調這是目前國際間一般辨別格鬥犬種類的通用做法,符合科學與專業標準,並充分考慮該狗隻實際的安全風險。
積極研基因檢測方法作輔助鑑定
對於應否使用基因測試,楊莉指知道市面上有很多基因測試,但每間公司的參數庫不一樣,得出的結果不一致,署方會持續留意相關科技發展,積極研究基因檢測方法的最新應用,以考慮將來將其作為輔助鑑定工具的可能性。她更稱,署方設有狗隻及貓隻分類委員會,若狗主不同意獸醫師的鑑定,可以申請將個案交由委員會再去鑑定。
至於被問到是否需要為過去某個時段鑑定的狗隻進行覆檢,她表示,狗主每3年需要都要更新狗牌,狂犬病疫苗都要加劑,打針時署方人員若發現狗隻品種不正確的話可以再修改。她又稱,若狗主很擔心,都可以隨時帶狗隻到署方的動物管理中心再檢查,強調只要完成法例要求的程序、做足管制的措施,狗主仍然可以飼養格鬥狗。
記者:郭詠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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