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合安9.2再開特別業主大會 匯報法團營運基金、屋苑各服務合約狀況等

更新時間:16:04 2026-08-17 HKT
發佈時間:16:04 2026-08-17 HKT

大埔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今日(17日)宣布,將於9月2日晚上7時再度召開特別業主大會,議程包括管理人匯報法團日常營運基金的最新情況、匯報屋苑各項服務合約的狀況及跟進進度等。合安曾於7月19日召開法團特別業主大會,當日通過議決,須於兩個月內再次召開業主大會。

將匯報法團日常營運基金、屋苑服務合約等狀況

合安表示,考慮到業主現居於不同地區,為便利業主參與,安排4個場地供業主選擇,包括大埔社區中心、啟德社區會堂、華貴社區會堂,以及天暉路社區會堂。屆時會議將透過廣播同步進行,由於各場地可容納人數有限,業主可按優次選擇3個場地,大會將根據業主選擇的偏好及各場地的容納人數作分配安排。

每個單位只容許一位代表出席

因應場地容納人數所限,在網上登記時,每個單位只容許一位代表出席,即業主本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如在會議當日場地仍有空位,而個別單位有多於一位業主擬出席會議,合安會視乎情況酌情處理。出席人士須攜帶有效身份證明文件以作身份核實及入場之用。

如報名人數超出場地上限,將以抽籤方式編配業主的與會地點。為讓合安作出妥善的安排,各業主請於即日起至8月29日中午12時,在「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的委任管理人」網頁 (https://www.WFCAdmin.com.hk)的「用戶登入」版面內提交場地選擇意向,以及提供可接收手機短訊的聯絡電話號碼。

第二場特別業主大會會議議程:

1) 管理人匯報法團日常營運基金的最新情況

2) 管理人匯報屋苑各項服務合約的狀況及跟進進度

3) 其他事項

至於宏福苑業主如果已簽署及交回「收購建議信件」,可否繼續出席特別業主大會。民政事務總署表示,就業主大會的出席資格,《建築物管理條例》對「業主」有明確定義,即指在土地註冊處紀錄中顯示,當其時擁有一幅建築物土地的一份不可分割份數的人,及管有該份數的已登記承按人。因此,能否以業主身分出席特別業主大會視乎相關人士是否符合上述業主的定義。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表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持續展現其應有的承擔。資料圖片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表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持續展現其應有的承擔。資料圖片

范凱傑:合安持續展現其應有的承擔

立法會議員范凱傑表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作為管理人,持續展現其應有的承擔,並嚴格依法辦事,按照上一次特別業主大會通過的決議安排會議。他認為在大埔社區中心、啟德、華貴及天輝路四個社區會堂同步舉行,方便業主參與,安排充分考慮業主現時的臨時居住狀況,確保各人皆能便捷地參與會議,讓每位業主均可依法行使權利,確保過程合法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