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波案|前港會後衛霍斌仁操縱賽果入獄17個月 獲准以15萬元保釋等候上訴

更新時間:11:54 2026-07-31 HKT
發佈時間:11:54 2026-07-31 HKT

前香港足球會後衛霍斌仁(Brian Fok)涉與兩名球員串謀「打假波」,再連同一名「艇仔」參與非法外圍賭博,串謀作弊操縱入球或角球數目獲利,經審訊後被裁定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項串謀賭博時作弊共5罪罪成,被判囚17個月。霍斌仁今由大律師蘇信恩代表,到高等法院申請上訴期間保釋,控方不反對。法官潘兆童批准霍斌仁以1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期間需交出旅遊證件,不得離開香港,需居住於報稱地址,每周一及四早上到警署報到,不得直接或間接接觸控方證人 。

霍斌仁被裁定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及2項串謀賭博時作弊共5罪罪成,案情指霍斌仁於2021年至2022年期間效力港時,向中場球員提議一起操縱港會在該賽季的賽果以賺取金錢,向對方提供每場球賽賄款1萬元作為「打假波」的報酬,隊友拒絕受賄。霍斌仁其後再向兩名港會中場球員提供賄款共4萬元以誘使他們「打假波」,故意令港會以較大比數落敗,方便他就港會對香港流浪足球會港超聯賽事投注非法賭博,兩名球員拒絕賄賂並向球會匯報。

案中4被告分別判監14個月4周至17個月

霍斌仁於2022/2023年賽季效力港甲球隊愉園時,一起策劃「打假波」,故意令愉園及中西區體育會在港甲球賽中落敗,或操縱兩支球隊的入球或角球數目,從而令他們在非法賭博中贏取金錢。霍斌仁曾在參賽期間向在場觀看賽事的「艇仔」發出信號,以便聯絡其他同黨即時相應下注。他們先後就逾30場愉園及中西區體育會有份作賽的賽事,按照他們預定的「打假波」賽果投注非法賭博,下注金額最少數萬元。

裁判官余俊翔當日判刑時指出,本港足球運動發展有賴球員誠實作賽,斥責被告蓄意操控球賽,破壞本港廉潔體壇及公平競賽,損害本港足球壇的聲譽,影響公眾信心。因此,法庭必須判處被告即時入獄,以反映案情嚴重兼收阻嚇之效。霍斌仁被判囚17個月,時任中西區體育會後衛盧斯安奴及「艇仔」Waheed Mohammad判囚14個月4星期。

案件編號:HCMA247/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