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訛稱獲推薦並獲取錄入讀教大博士課程 31歲女子擬認罪押後至8.31再訊

更新時間:13:02 2026-07-30 HKT
發佈時間:13:02 2026-07-30 HKT

31歲女子涉嫌訛稱獲「何偉業」學術推薦,因而獲教大錄取入讀博士課程。該女子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服務罪,今於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辯方表示被告擬認罪,申請最後一次押後以與控方商討,包括案情撮要及手機內容。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批准申請並押後案件至8月31日,期間被告續准以2萬元等條件保釋。

被告李祖儿,教大國際與比較學教育博士學生,被控於2024年11月30日與2025年12月16日之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透過欺騙手段,即向香港教育大學的教職人員虛假陳述(i)何偉業是被告的學術推薦人,及(ii)何偉業於2024年3月5日撰寫之入學推薦信是真實的,從而不誠實地取得香港教育大學提供的教育學博士課程的教育和教學服務。

案件編號:FLCC2815/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