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賣員工傷索償9個月未批 工會倡按月發放補償 參照《僱員補償條例》計算
發佈時間:18:36 2026-07-14 HKT
政府正研究為數碼平台工作者建立工傷保障制度,包括外賣平台從業員。香港食物送遞員職工會及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表示,現時平台提供的工傷保險保障不足,不僅賠償金額偏低,審批時間亦過長,期望修例時能參照《僱員補償條例》,改善工傷補償計算方法,並按月向受傷外賣員發放補償。
以一個月及一年平均收入計算
外賣員Raj分享指,早前送餐期間與私家車發生交通意外,導致背部受傷,需要休養一個月。香港食物送遞員職工會主席韋新遠表示,平台現時按受傷前七天收入的75%計算賠償,並以五星期為上限。由於Raj受傷前一星期接單較少,最終僅獲約3,000元賠償,遠低於其平時約3萬元的月收入。
香港運輸物流業工會聯會主席儲漢松指出,《僱員補償條例》下的工傷病假補償,會按僱員正常收入及工傷期間收入差額的五分之四計算。他建議外賣員工傷補償參考相同原則,並以過去一個月及一年於所有平台的平均收入作計算基礎,取較高者作補償標準,以更準確反映實際收入水平。

外賣員「手停口停」 倡按月發補償
外賣員Ali則表示,他去年5月工作期間因交通意外受傷,需休養數月,並於同年11月向保險公司提交所有文件。保險公司原稱需時一至三個月處理,但至今已九個月仍未批出任何賠償。韋新遠認為,不少外賣員是家庭經濟支柱,工傷期間「手停口停」,補償應按月發放,而非等待所有程序完成後才一次過支付。
兼職外賣員楊先生亦有類似經歷。他去年8月冒雨送餐時跌倒,導致右手拇指骨折,今年3月獲發約2,700元賠償。他表示,手指至今未完全康復,更影響正職工作表現,認為按接單量計算賠償並不公平,希望未來制度與《僱員補償條例》看齊。
認為外賣員多平台接單可分攤賠償
對於修例建議規定外賣員在同時開啟多個平台接單時受傷,由相關平台共同分擔賠償責任,韋新遠表示支持。他指出,不少外賣員同時服務不同平台,由各平台共同承擔責任屬合理安排。此外,工會亦認為平台應主動向保險公司通報工傷個案,而非僅由外賣員自行處理索償程序。
工會期望政府藉今次修例完善平台工作者保障制度,建立與傳統僱員接軌的工傷補償機制,確保外賣員因工受傷後可獲得合理及及時的支援。
記者、攝影:周育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