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使用虛假泊車證騙取泊車費 保險從業員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還押候訊

更新時間:15:25 2026-07-08 HKT
發佈時間:15:25 2026-07-08 HKT

男保險從業員涉嫌於今年7月在屋苑停車場使用虛假泊車證,以騙取業主立案法團的泊車費用,被控使用虛假文書等3罪。案件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獲裁判官陳慧敏批准,期間被告還柙候訊。

52歲被告招耀偉,被控使用虛假文書、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妨礙司法公正罪。控罪指招耀偉於2026年7月4日,在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知道或相信有關虛假文書,即一張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編號為112的停車場泊車證屬虛假,而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及該上址職員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因而作出或不作某些作為,以致對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及該上址職員不利。

招另於同年3月19日與7月4日之間,在香港以欺騙手段,即展示一張虛假的泊車許可證,不誠實地取得「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的上述日期期間的停車費用,意圖永久剝奪「華員邨業主立案法團」的財產;及於同年7月5日,在華員邨華禮閣停車場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從一輛私家車上取走一張編號為112的泊車許可證。

案件編號:WKCC3233/2026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