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政府擬增MPF拖欠供款兩級附加費 議員憂增中小企現金流緊絀恐成催命符
發佈時間:09:40 2026-07-07 HKT
為加強對僱主拖延清繳拖欠僱員強積金(MPF)供款的阻嚇力,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建議修例,實施兩級制附加費,在現有5%附加費基礎上,增加一級附加費:若僱主在供款日起計120日內,仍未繳清拖欠的供款及第一級附加費,將須繳付欠款額10%的第二級附加費。有立法會議員擔憂會增加中小企現金流的壓力,新附加罰款或成為企業老闆的催命符。
工業界(第一)立法會議員黃永威今(7月7日)在電台節目指,對政府修例的方向表示理解,但強調現時並非合適時機。他指出,目前香港經濟仍在復甦階段,加上去年強積金投資基金表現不佳,中小企正面臨巨大的營運及現金流壓力。
憂對中小企構成沉重壓力
黃永威指出,自疫情以來,商界的現金流及「數期」習慣已大幅改變。他舉例指,企業收款的數期由以往的30日大幅拖長至數個月,甚至有知名餐飲業老闆需要賣掉三間屋來套現為員工出糧,反映市場資金緊絀。若在此時針對動輒過千萬薪酬開支的企業加徵10%附加費,將對他們構成沉重壓力。他認為,新措施會有一定阻嚇力,但亦憂慮或成為企業老闆的催命符。
針對新措施細節,黃永威建議當局延長120日的時限,給予非刻意拖欠的僱主更多時間向銀行融資或等待資金回籠。
促釐清未交入息資料罰款計算方式
對於當局亦建議賦權積金局,可要求懷疑拖欠供款的僱主在不少於14日內提交僱員的入息資料。他希望當局釐清未交入息資料罰款計算方式,業界極度關注首次一萬元的罰款是「按個案(公司)」還是「按人頭」計算。若按人頭計算,一間過百人的公司若因不熟悉程序而漏報,將面臨巨額罰款。他呼籲當局給予僱主適應期及清晰指引。
逾九成欠款可追回 反映多數僱主「非無錢」
勞工界立法會議員周小松在同一節目上,則對政府的建議表示全力支持。他認為拖欠供款數字逐年遞增,反映問題日益嚴重,10%的附加費屬合適及具備適當阻嚇力的做法。
周小松指,近年拖欠強積金供款的情況日趨嚴重。在積金局發出的近40萬張追繳通知書中,最終成功追回的欠款高達1.91億元,同一時間因企業破產或無錢而無法追回的款項僅約1,000萬元。這意味著只有約5%的僱主是因無錢供款,絕大部分僱主在當局追討下均能繳清款項。
周小松認為,現時設定的120日期限相當合理。他補充,10%附加費並非唯一的阻嚇手段,若僱主屬屢犯或惡意拖欠,政府仍可採取民事甚至刑事檢控等更嚴厲的手段作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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