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飲酒憂醉駕著15歲子代揸車 酒後VS無牌駕駛邊個嚴重?大律師親解構:老竇害咗個仔
發佈時間:15:34 2026-06-24 HKT
警方周二(23日)晚上在灣仔鴻興道一帶設置路障期間,發現一輛Tesla電動車,沿馬師道天橋駛至時左搖右擺,形跡可疑,截停後揭司機竟是年僅15歲的巴裔男學生。初步調查顯示,同車的48歲父親因晚飯時曾飲酒,擔憂自己觸犯醉駕,竟要求從未駕駛過的兒子代為駕車。最終兩人雙雙被捕,分別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協助及教唆他人無牌駕駛」及「協助及教唆他人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罪行。
陸大狀:「無牌駕駛」罪行雖較輕 惟父親教唆同樣有罪
事件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有意見認為「無牌駕駛」罪行刑罰較「酒後駕駛」輕,因此父親考慮後著兒子駕車的被捕風險「較為化算」;亦有聲音認為有倫理道德問題,理解父親擔心醉駕,但即使刑罰較輕,也不應要求未成年兒子違法「揸大膽車」。
就這宗罕見的「父子同被捕」案,兩項罪行刑罰孰輕孰重?大律師陸偉雄接受《星島頭條》訪問表示,一般而言,酒後駕駛性質更為嚴重,判罰通常會較無牌駕駛重。就「揸大膽車」而言,他解釋,涉案少年僅得15歲,在法律上絕對無法取得駕駛執照,案情固然明確。但考慮到犯案者年紀尚輕、「少不更事」,法庭在處理這類未成年人士的無牌駕駛案件時,未必會即時判處監禁。
相關新聞:父親晚飯曾飲酒憂醉駕 15歲子代揸「大膽車」父子灣仔遇查雙雙被捕
嘆「老竇害咗個仔」 導致雙輸
不過在本案中,由於父親已承認是他要求兒子代駕,因此,陸偉雄相信父親亦須承擔「教唆他人無牌駕駛」及「容許他人無三保駕駛」的罪責。
他亦坦言,今次牽涉法律與倫理的考驗,案中父親明知自己飲了酒不能駕駛,卻指使沒有車牌的兒子違法代駕,結果是「老竇害咗個仔」。兒子因為聽從父親指示而須承擔法律後果,父親自己亦難逃法網,這是一個絕對的「雙輸」局面。
他最後提醒,父母的家教及身教至關重要,不但要確保子女不會胡作非為、亂揸「大膽車」,家長自己亦絕不能教唆子女犯法,否則錯誤決定所帶來的沉重代價,將由父子共同承受。
記者:陳俊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