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7男女及2公司被控誤殺等25罪 60歲男再遭拒保釋 33歲女放棄保釋申請
發佈時間:10:56 2026-06-18 HKT
去年宏福苑火災奪去168人性命,警方及廉署上周三(10日)起訴鴻毅及宏業工程公司,以及7名男女共25項控罪,包括誤殺、串謀詐騙及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案件早前被押後至9月再訊,期間僅2人獲准保釋,其餘5名被告須還押。法庭今處理其中一男一女的保釋覆核,33歲女子放棄申請保釋,總裁判官蘇惠德另拒絕60歲男子的保釋申請,兩人須繼續還押。
今處理2人保釋覆核
9名被告依次為40歲鴻毅董事黃俠然、54歲總承建商宏業董事侯華建及52歲何建業、44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60歲洪國偉、41歲鍾素芬、33歲李敏;兩間工程公司分別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9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20罪。其中黃俠然、何建業、吳躍、鴻毅及宏業共5名被告,被控5項誤殺罪。
今日處理洪國偉和李敏的保釋覆核,李敏無律師代表,她取消保釋申請及8天覆核,獲蘇官批准。蘇官另拒絕洪國偉的保釋申請,二人均須還押。
首提訊僅兩男女獲保釋
蘇官早前批准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及宏業董事侯華建保釋外出,其餘5人須還押。惟當日鍾素芬因未能交出保釋金而須還押,據了解,鍾日前已成功保釋。
黃俠然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建、何建業、吳躍分別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2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黃俠然、何建業、吳躍、鴻毅及宏業,同被控5項誤殺罪。控罪指,各被告於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殺死168個人。5項控罪內容按尋獲168名死者的大廈分類,包括宏昌閣81人、宏泰閣82人、宏新閣及宏道閣各2人,以及宏盛閣1人。
5項誤殺罪涉168名死者
168名死者包括賴志光、陳柱楷、朱卓權、鄭玉池、鄭崔永秀、黃寶營、蘇永權、杜元泉、蔡文英、劉美金、吳惠珍、梁勵青、林湘、葉嘉莉、劉秀賢、鄧淑萍、薛愛華、楊統英、紀麗明、吳環好、NOVITA、蘇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羅瑞先、蘇偉勳、張美芬、姚永濃、李國偉、鄭桂查、YASMIATI、麥慧蘭、王秀云、譚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華星、李堅玉、陳良本、高錦嫦、蘇恩曄、曾玉薇、練志輝、張大彬、劉軟綿、劉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吳垣志、洪偉香、蔡麗萍、蔡永德、楊淑𡖖、蔡雪珍、鍾勤好、譚麗媚、鍾少琼、鍾秀珍、區耀輝、吳金霞、羅美英、莊兆基、黃惠貞、SRI-WAHYUNI、黃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陳德新、曾月愛、韓潔玲、陳錦强、鄧慧賢、高美玲、李官華,老英,梁錫豪、黃秀惠、陳寶燈、李麗珠、劉春叶、陳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劉文光、譚潤嫦、譚康松、SITI-KHOTIMAH、許巧玉、胡耀輝、李泉章、繆少琼、黎錦雄、石桂芳、黎凱琪、白瑞蓮、鄧欣彤、鄧達兒、梁蘇妹、曾蕙嫻、李欣穎、李俊民、葉碧兒、ERAWATI、李薛明、曾麗馨、麥露恩、盧卓明、甘潔瑩、黃仁藻、吳玉珍、冼麗芬、文浩輝、王薇薇、周永光、歐潔貞、呂建章、蔣炳垣、蔣詠琴、鄭煦翹、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俸、周小娟、莫家寶、鄧淑貞、張芯悅、張琝浠、陳海慧、郭慧欣、黃麗娟、阮少祥、李峰、鍾燕華、曾麗華、湯艷芳、潘儉雅、毛雪蓮、黃錦華、SITI-FATONAH、區月英、蔡尚謙、江景鈿、任婷、任娟、李炳威、趙月娥、黃嘉星、陳曼玲、梁賢樺、鄧玉萍、楊麗嬋、黎乃月、譚海成、張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張小玲、葉麗文、葉桃、任伴馨、藍新娥、何偉豪、楊煥英、洪敬量 、李麗雯、何美寶、陳漢標。
案件編號:WKCC2701、2702/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