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警方及廉署回應聯合行動 批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 罔顧居民生命安全 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發佈時間:14:09 2026-06-10 HKT
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今日(6月10日)下午將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的最新進展會見傳媒。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當局指,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警方及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宏福苑大火︱7人分別涉誤殺、洗黑錢等罪
7名被起訴人士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包括相關的刑事調查工作。災後警方及廉政公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就宏福苑大火成因,以至大維修工程相關的涉貪事宜,進行刑事調查。他指,今次大火造成大量死傷者,聯合調查小組人員,本着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開展全面的調查。至今就案件已合共拘捕35人。
鄧翊几指,經聯合調查小組人員的深入調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了法律意見,已落案起訴一共7名人士同2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警方正式落案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2間本地公司,合共5項控罪。廉政公署,則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當中包括警方起訴的全部人士及公司,控告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以上罪行,今午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宗案件提堂,案件亦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提訊。
鄧翊几簡述案件經過,指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於是透過招標程序,先後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的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的監督工作。後委任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實際的修葺工程。
警方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獻及審閱各方人士的口供,發現負責宏福苑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同負責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工程程序上面的過程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出現以下的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夾板、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的棚架。上述的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警方的調查,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負責。在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警方今日正式落案起訴,共同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2間本地公司。該5名被告共同被控5項誤殺罪。
第一被告何建業,是涉案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第二被告吳躍,是涉案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及工程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黃俠然,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第四、第五被告,則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五名被告涉嫌在無履行監管整體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夠確保所用的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以致火警發生時,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上述三名男被告不獲法庭保釋,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