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警方及廉署回應聯合行動 批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 罔顧居民生命安全 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發佈時間:14:09 2026-06-10 HKT
警方及廉署就大埔宏福苑大火成立的聯合調查小組,今日(6月10日)下午將就全面調查大火成因及該屋苑大維修工程懷疑涉及貪污等事宜的最新進展會見傳媒。警方及廉署表示,有人為一己私利貪污造假,罔顧宏福苑居民生命安全,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
當局指,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警方及廉署今日落案起訴七名人士及兩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涉及誤殺、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
宏福苑大火︱7人分別涉誤殺、洗黑錢等罪
7名被起訴人士分別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期間擔當不同角色,包括工程顧問公司的董事及該公司聘用的註冊檢驗人員,以及工程總承建商的董事。兩間被起訴公司則分別為宏福苑大維修工程的工程顧問公司及工程總承建商。
案件至今已合共拘捕35人
新界北總區高級警司(刑事)鄧翊几表示,特區政府高度重視宏福苑大火,包括相關的刑事調查工作。災後警方及廉政公署迅速成立近年最大規模的聯合調查小組,就宏福苑大火成因,以至大維修工程相關的涉貪事宜,進行刑事調查。他指,今次大火造成大量死傷者,聯合調查小組人員,本着為死傷者及其家屬尋找真相、討回公道的決心,在短短半年內全速開展全面的調查,案件至今已合共拘捕35人。
警方起訴3本地男子及兩本地公司 共5項誤殺罪
鄧翊几指,經聯合調查小組人員的深入調查,以及向律政司索取了法律意見,已落案起訴一共7名人士同2間公司,合共25項控罪。警方正式落案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2間本地公司,合共5項誤殺罪。廉政公署,則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當中包括警方起訴的全部人士及公司,控告合共20項控罪,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以上罪行,今午已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兩宗案件提堂,案件亦押後至今年9月2日再提訊。
鄧翊几簡述案件經過,指宏福苑在2016年6月10日,接獲強制驗樓的法定通知。於是透過招標程序,先後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負責樓宇的檢驗報告及修葺工程的監督工作。後委任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實際的修葺工程。
警方連月來仔細研究案情,翻查大量文獻及審閱各方人士的口供,發現負責宏福苑大廈維修工程的相關公司同負責人士,在監管工程物料及工程程序上面的過程之中,涉嫌嚴重違反謹慎責任,出現嚴重疏忽。
調查顯示,涉案工程出現以下的問題,包括使用非阻燃的安全網及帆布、使用易燃的夾板、及移除樓梯走火通道的窗戶,開設俗稱「生口」,以便工人進入外牆的棚架。上述的工程安排,涉嫌嚴重影響樓宇的防火安全,令火勢迅速蔓延,並阻礙逃生路徑,造成大量傷亡。
警方的調查,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負責。在徵詢律政司的法律意見後,警方今日正式落案起訴,共同起訴3名本地男子及2間本地公司。該5名被告共同被控5項誤殺罪。
三名男被告不獲法庭保釋 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第一被告何建業,是涉案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技術董事及主要負責人。第二被告吳躍,是涉案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的時任董事及工程註冊檢驗人員。第三被告黃俠然,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第四、第五被告,則為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五名被告涉嫌在無履行監管整體修葺工程的謹慎責任,未能夠確保所用的物料及工程程序符合安全標準或相關法例要求,以致火警發生時,火勢迅速蔓延,造成大量傷亡。上述三名男被告不獲法庭保釋,需還押懲教署看管。
廉政公署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羅貝雯表示,廉署調查從多方面證人及證物內,取得突破性進展,發現在宏福苑大維修工程內多個環節,都有人涉嫌造假,而部分人士亦涉嫌清洗懷疑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廉署按現階段所掌握的證據及律政司的法律意見,落案起訴7名人士及2間公司,合共20項控罪。包括3項串謀詐騙、5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2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10項逃稅罪行。
該7名人士為5男2女。包括宏福苑大維修工程顧問公司「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董事黃俠然、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時任董事兼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侯華建及何建業,及黃俠然妻子鍾素芬、黃俠然朋友洪國偉,及一名「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職員李敏。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及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亦同時被起訴。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
廉署檢控主要涉及四大範疇,包括涉嫌在總承建商招標過程中造假、涉嫌在工程監督上造假。案件亦涉及工程顧問公司董事涉嫌洗黑錢,及有涉案人士在調查期間,涉嫌做出企圖妨礙司法公正行為。
在招標過程中造假方面,廉署調查發現,於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期間,「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總承建商「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董事侯華建和何建業,在回標分析報告中,隱瞞「宏業」過去的訴訟記錄,以及誇大「宏業」評分,詐騙宏福苑法團及業主,令「宏業」中標,取得總值超過3億元的大維修工程合約。
鴻毅董事黃俠然,與鴻毅及其職員涉嫌於上述期間串謀詐騙市區重建局(市建局),致使載有不實資料的承建商投標分析報告上載到市建局電子平台供宏福苑業主查閱,以促成判授該大維修工程。
第二個範疇涉及鴻毅於2023年8月至2025月11月參與的86項樓宇維修項目。調查發現,「鴻毅」與其董事黃俠然,涉嫌串通其聘用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及黃俠然朋友洪國偉,詐騙屋宇署及房屋局獨立審查組,訛稱在宏福苑及其他多個屋苑的驗樓和大維修工程中,會履行或已履行註冊檢驗人員的法定職能。事實上,吳躍並無履行其身為註冊檢驗人員應盡的職責。
3人涉洗黑錢逾4,000萬
第三,「鴻毅」在過去6年,即2019年至2025年期間,先後承接多個屋苑的維修工程顧問合約。該段時間中,「鴻毅」董事黃俠然及另外兩名被告,分別是他的妻子鍾素芬及一名「鴻毅」職員李敏,涉嫌透過「鴻毅」的銀行戶口,及他們個人銀行戶口,處理懷疑貪污得益的犯罪得益,涉及現金總共超過4,000萬港元。而大部分存入「鴻毅」公司戶口的現金存款,為沒有相應的商業紀錄或單據解釋相關款項來源。因此被告們同時被控多項洗黑錢罪。
另外10項控罪涉及黃俠然及鴻毅。有關控罪指鴻毅涉嫌在2022/23及2024/25的兩個稅務年度逃稅,涉及在報稅表虛報公司營業額及偽造帳目等。
第四,被告洪國偉在廉署調查期間,涉嫌於2025年11月27日協助黃俠然隱藏接近60萬元現金。懷疑相關現金為「宏業」給予黃俠然的部分賄款。洪國偉亦涉嫌在大火後,誘使註冊檢驗人員吳躍偽造檢驗文件,並向房屋局獨立審查組作虛假陳述。他被控兩項企圖妨礙司法公正。
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或檢控
羅貝雯表示今次不幸事件,警方及廉署懷疑有人為了自己一己私利,不但沒有履行到其專業責任,甚至利用懷疑貪污、造假等不法行為達到其目標,罔顧居民性命財產安全。
羅貝雯強調,廉署及警方會繼續鍥而不捨調查案件,不排除有更多拘捕行動或檢控,務求將有關人士繩之於法。惟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適宜再透露更多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