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非兒腦癱案︱研訊結案陳詞 控方批涉事醫生供詞荒謬 未盡謹慎責任已構成「專業失德」
發佈時間:09:33 2026-06-07 HKT
雙非嬰兒腦癱案,醫委會今日(7日)繼續研訊,是日進入結案陳詞階段。代表醫委會的資深大律師呂世傑表示,由於雙方證供有衝突,故只能採納護士何潔霞(音譯)或涉案醫生薛守智其中一方的的證言。他又批評薛的證言荒謬,質疑薛在病人有機會出現嚴重的「新生兒癲癎」後,仍選擇不回醫院,是未有盡醫生謹慎責任。
家屬:證據已相當清晰 如判決未如理想不排除司法覆核
男童父親黎志堅出席旁聽。他於會前向傳媒表示心情複雜,「唔知結果係點,希望有個好結果,畀返個公道遠建(案中男嬰)」。他認為現時證據相當清晰,「事實係點樣好明顯」,又指若判決結果未如理想,不排除會提出司法覆核。
控方:被告住所與醫院只差15分鐘路程 也無趕回醫院
內地夫婦黎志堅及彭紅英,2009年到浸會醫院產子,疑因醫生未篩查乙型鏈球菌,最終導致兒子黎遠建腦癱,四肢殘障。夫婦2010年向醫委會投訴兩名涉事醫生,其中一名涉事醫生薛守智的紀律研訊原訂2016年7月舉行,薛一方當時申請押後研訊獲批,前後拖延近15年。醫委會研訊小組去年決定,案件拖延時間過長,對被告「不公」,同意永久擱置研訊,引起社會譁然。政府介入後,醫委會主動覆核決定,今年4月起重啟聆訊。
薛守智被指於2009年12月22日,當其病人、初生男嬰黎遠建在凌晨3時31分出現首次「新生兒癲癎」時,未有盡其專業責任。
呂世傑說,本港法例中未有詳細為「醫生專業行為失當」下具體定義,而英國的相關案例會講求事件的嚴重性;加拿大的相關判決中則提到,醫生應先考慮病人最嚴重後果的可能性。今次案件中,腦膜炎與癲癎有不少共通之處,癲癇是較罕見的情況,而腦炎更是嚴重後果,需要由醫生親自診斷,惟即使薛的住所與醫院僅距15分鐘路程,卻未有就病人最嚴重後果作優先考慮而即時趕回醫院。
呂又反對辯方其中一個觀點,稱委員會不能「事後孔明」看待醫生應作出甚麼行為。他說,醫生需對病人作出合理的護理,認為若低於社會對醫生的合理期望,則可能涉及專業失德。
案例指無論護士有否盡責 也不能為醫生責任開脫
對於辯方質疑事件中護士通知醫生時未有提供所有資訊,影響醫生診治,呂引述一宗涉及手術後遺留棉花的案件,該案的辯方指,雖醫生具謹慎責任不能遺漏棉花,但同時護士亦有於術後點算物料的責任。而法庭就清楚指出,醫護各有責任,各司其職,而護士是否盡其責任,亦對醫生無影響,不能因為護士無數棉花而開脫。就算護士無做某些事,醫生本身亦對病人有其責任,若懷疑涉及癲癇,醫生的謹慎責任應回醫院為病人檢查。
辯方稱護士未提供所有資訊 否認護士提及男嬰「好似想抽筋」
薛作供時否認護士何潔霞(音譯)曾向他表示「佢(涉案男嬰)好似想抽筋喎」,又指護士是按其醫囑才為嬰兒供氧。呂引述一段病人家屬與薛的錄音,當中薛提到「4點半話畀我聽懷疑抽筋」、「我唔知係唔係」,家屬問「抽筋還要懷疑嗎?你的護士、姑娘唔知道係抽筋嗎?」薛答「佢就係懷疑」,呂認為薛的說法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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