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教師策劃謀殺野戰友判囚27年 上訴庭認為判刑過重 改判囚24年

更新時間:18:06 2026-06-05 HKT
發佈時間:18:06 2026-06-05 HKT

32歲補習男教師因不滿友人疑騙財及出賣他,向女伴提供真槍、滅聲器及500枚子彈,親身教授開槍方法,要求她殺害友人,惟殺人計畫未遂東窗事發。涉案補習教師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謀殺和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兩罪成,判囚27年,他不服定罪和刑期及提出上訴。上訴庭副庭長麥機智、上訴庭法官薛偉成及楊家雄今午頒下判詞,駁回定罪上訴,但指27年監禁屬過重,改判囚24年。

謀殺計劃經精心策劃更擬利用3青年完成計劃

上訴人蘇翰韜,被控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在香港與翟詠詩及其他人,串謀謀殺林靖峰,及在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包括槍、滅聲器及彈藥。

判詞指,涉案謀殺計畫並非單純幻想,而是經精心策劃、令人髮指的計劃,上訴人更擬利用3名青少年去完成其計劃,更嘗試在實行計劃時遠離案發地點,甚至欲前往日本製造不在場證據,而案中涉及相當數量的槍械、彈藥、乃至爆炸物。

27年刑期過重改判24年

上訴庭法官指,基於計劃最終失敗,監禁27年看來是一個非常長的刑期,但計劃失敗全屬事主幸運,上訴人不應因此獲利,而涉案謀殺計劃橫跨6個星期,上訴人對槍械的痴迷和知識、他有途徑取得槍械、及其對計劃的堅持,更令原審法官認為他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威脅,上訴庭也同意上訴人會對社會造成持續性的危險,必然與社會分隔一段長時間。

判詞續指,雖然情況或令人認為上訴人被判監27年屬罪有應得,但考慮各種因素後,上訴庭認為27年刑期終究是過重,故批准刑期上訴,改判囚24年。

指使女性友人殺害事主終事敗

案情透露,蘇翰韜在2016年透過Facebook認識當年16歲的翟詠詩,後來2人四度到不同廢置學校打野戰。至2018年12月初,蘇翰韜要求翟代他保管3支手槍及500枚實彈,指使翟去殺害四處騙財、綽號Hobbit的林靖峰。翟亦在蘇翰韜介紹下認識同案被告蘇緯軒,並按蘇翰韜指示把手槍等物品交給蘇緯軒,後來一度聯同另一人打算實行殺人計畫,惟因翟遺漏手機事敗。

蘇翰韜在2018年12月30日要求翟帶手槍到大埔誠明學校試槍,由於聲響太大2人隨即逃去;蘇翰韜除夕打算逃往日本,於香港機場遭警方截獲,翟等人亦先後被捕。

案件編號:CACC39/2022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