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蘇信恩涉非禮兩人 辯方再申請押後7.15答辯 官:最後一次

更新時間:10:31 2026-05-27 HKT
發佈時間:10:31 2026-05-27 HKT

大律師蘇信恩涉於2014至2017年間,三度在西營盤某單位非禮兩人,被控猥褻侵犯及普通襲擊等5罪。案件原訂今早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惟辯方再度向法庭申請押後,表示須去信與控方商討索取未曾披露的文件,關於事主向警方額外作出投訴的內容,控方則透露上一堂辯方亦以同樣理由申請押後,但控方事後未曾收到辯方申請,主任裁判官張志偉表明今次是「最後一次」押後,案件將於7月15日答辯,期間蘇信恩續獲准保釋。辯方庭上並透露將聘請資深大律師處理案件。

32歲被告蘇信恩,被控3項猥褻侵犯及2項普通襲擊罪。控罪指蘇於2017年8年30日,兩度在西營盤水街25號至35號樂新大廈某室猥褻侵犯X;另於2014年3月11日,在同地分別猥褻侵犯及襲擊Y;及同年10月某日在同地襲擊Y。

案件編號:ESCC3164/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