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樸房|房屋局擬預留最多180個過渡屋作儲備單位 讓被逼遷劏房戶暫居 料7.1落實
更新時間:18:41 2026-05-23 HKT
發佈時間:18:41 2026-05-23 HKT
發佈時間:18:41 2026-05-23 HKT
簡樸房制度今年3月1日開始推行,因應有劏房住戶被逼遷,房屋局建議進一步調整市區/擴展市區項目「甲/乙類租戶」的最高比例至40%:60%,並新增「儲備單位」供受簡樸房政策影響的劏房戶作緊急安置,住戶居住期間需繳交與「甲/乙類租戶」相同的租金,相關營運機構需協助其申請申請正式入住過渡性房屋,若不合資格須在3個月居住期屆滿後遷出。當局料今年7月1日落實「儲備單位」安排。
截至5月上旬 房屋局收到4宗「丙類租戶」申請
房屋局向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提交文件,指為配合簡樸房制度實施,房屋局去年10月新增「丙類租戶」類別供有需要的受影響劏房戶申請。截至5月上旬,房屋局收到4宗「丙類租戶」申請,其中一宗申請已於今年3月底遷入「流浮‧東寓 」項目;其餘3宗近期才接獲的申請正積極處理中。

截至5月上旬房屋局收到4宗「丙類租戶」申請,其中一宗申請已於今年3月底遷入「流浮‧東寓 」項目。資料圖片
當局指自簡樸房制度落實後,留意到有建議認為應該在市區及擴展市區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內,預留部分單位作緊急安置之用,以即時提供短暫居所予受影響的劏房戶,包括被業主迫遷而需即時尋找臨時居所的住戶。房屋局建議在非常特殊的情況下,透過編配「儲備單位」為他們提供即時支援。
初步估計「儲備單位」最高峰時最多可有約180個
初步估計「儲備單位」最高峰時最多可有約180個,有需要入住「儲備單位」的分間單位住戶可透過房屋局所委聘的6支區域服務隊進行審核,以證明其緊急安置需要及協助其遞交申請表格。而入住「儲備單位」的租戶,居住期限為3個月,在居住期間需要繳交與「甲/乙類租戶」相同的租金。
另外,為讓有迫切住屋需要的劏房戶有更多合適的過渡性房屋項目可供選擇,房屋局同時建議容許個別市區/擴展市區過渡性房屋項目可因應實際需要,申請進一步調整其「甲/乙類租戶」的最高比例由60%:40%至40%:60%,以確保珍貴的房屋資源可配合最新情況,得以更充分及有效地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