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隻入食肆︱食環署公布《指引》 籲每人不宜帶多於兩隻 若狗咬人食肆應提醒顧客報警

更新時間:19:53 2026-05-22 HKT
發佈時間:19:53 2026-05-22 HKT

容許狗隻進入食肆的《2026年食物業(修訂)規例》日前生效,截至今日(22日)中午12時,食物環境衞生署收到超過1,400宗申請。署方同日公布《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指引涵蓋食肆經營者、攜狗顧客及一般食客的注意事項,當中建議每名成人不宜攜帶多於兩隻狗隻,並須以牽引帶控制狗隻;食肆可按實際情況訂定狗隻總數上限及允許進入時段,並須嚴守不得容許狗隻上餐桌等牌照條件。

每名成人限帶兩狗 須由成人牽好

《良好作業及行為指引》建議每位成人食客不宜攜帶多於兩隻狗隻,狗隻必須由成人以長度不超過1.5米的牽引帶穩妥牽引,或縛在固定附着物上,絕對不得交由未成年人士牽引。此外,食肆可按店舖面積、座位間距及顧客流量等實際情況,自行訂定狗隻總數上限,並決定允許狗隻進入的時段及日子。

切勿要求食肆員工協助加熱狗隻食物

根據持牌條件明確規定,食肆絕對不容許狗隻處於任何餐桌上,亦不得容許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如顧客打算餵食狗隻,必須自備專用的食物、飲品及餐具,並切勿要求食肆員工協助加熱狗隻食物,同時食肆不得烹煮或準備狗用食物。

至於座椅安排則由食肆自行決定,惟應盡量避免大型狗隻上座。若餐廳設有食物輸送帶,或座椅由吸水物料製成,應要求狗隻留在地上或使用寵物尿墊。任何與開放式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均不得安排攜狗顧客就座。

食肆代為處理排泄物收取清潔費須列明

若有狗隻在處所內排泄,食肆經營者須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指引要求食肆制訂清晰的排泄物處理安排,若要求食客自行處理,員工應適時提供協助;如食肆代為處理並收取清潔費,必須在「顧客須知」中清楚列明以減低爭議。而員工處理排泄物時須穿戴防護裝備,並將廢物棄置於專用垃圾桶。

滋擾行為需請顧客管控  應暫時將狗隻帶離處所

如狗隻出現持續吠叫、具攻擊性行為或造成滋擾,食肆應請攜狗顧客採取適當控制措施,包括暫時將狗隻帶離處所。若有其他顧客感到不安,食肆應盡量提供協助,如更換座位或提供外賣包裝,協助有需要提前離開的食客將未食用完的餐點改為外帶。

咬人事故須報警 兩工作天內向食環署呈報

萬一發生狗隻咬人事故,食肆應提醒涉事攜狗顧客報警;如有需要,食肆亦可主動報警並及時通知保險公司,以處理相關法律及索賠事宜。在當事人同意下,食肆可協助記錄涉事人士及傷者的聯絡資料以便跟進。持牌條件亦規定,食肆經營者必須在事故發生起計兩個工作天内,向食環署署長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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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1.7萬人次網上觀看直播或重溫

食環署於5月11日至13日已舉辦3場簡介會,亦會在5月28日舉辦第四場簡介會,向業界講述相關申請流程、申請資格、牌照條件,以及食肆經營者須注意的事項,並解答參與者提出的問題。至今已有368名人士現場出席簡介會,亦有超過1.7萬人次在網上觀看直播或重溫。署方在編制《指引》時,已考慮業界提出的意見和關注的事項。食環署會不時檢視《指引》內容,因應食肆運作情況適時更新。

署方指出申請期於6月8日結束。有意申請的食肆可透過食環署專題網頁以電子方式提交申請,預計於6月中旬批出首輪申請,並將於7月指定日期起容許狗隻進入獲准的食肆,具體日期會於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