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入食肆︱食环署公布《指引》 吁每人不宜带多于两只 若狗咬人食肆应提醒顾客报警
发布时间:19:53 2026-05-22 HKT
容许狗只进入食肆的《2026年食物业(修订)规例》日前生效,截至今日(22日)中午12时,食物环境衞生署收到超过1,400宗申请。署方同日公布《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指引涵盖食肆经营者、携狗顾客及一般食客的注意事项,当中建议每名成人不宜携带多于两只狗只,并须以牵引带控制狗只;食肆可按实际情况订定狗只总数上限及允许进入时段,并须严守不得容许狗只上餐桌等牌照条件。
每名成人限带两狗 须由成人牵好
《良好作业及行为指引》建议每位成人食客不宜携带多于两只狗只,狗只必须由成人以长度不超过1.5米的牵引带稳妥牵引,或缚在固定附着物上,绝对不得交由未成年人士牵引。此外,食肆可按店舖面积、座位间距及顾客流量等实际情况,自行订定狗只总数上限,并决定允许狗只进入的时段及日子。
切勿要求食肆员工协助加热狗只食物
根据持牌条件明确规定,食肆绝对不容许狗只处于任何餐桌上,亦不得容许狗只使用餐厅的可重用餐具。如顾客打算喂食狗只,必须自备专用的食物、饮品及餐具,并切勿要求食肆员工协助加热狗只食物,同时食肆不得烹煮或准备狗用食物。
至于座椅安排则由食肆自行决定,惟应尽量避免大型狗只上座。若餐厅设有食物输送带,或座椅由吸水物料制成,应要求狗只留在地上或使用宠物尿垫。任何与开放式厨房相连的吧枱座位,均不得安排携狗顾客就座。
食肆代为处理排泄物收取清洁费须列明
若有狗只在处所内排泄,食肆经营者须即时彻底清洁及消毒。指引要求食肆制订清晰的排泄物处理安排,若要求食客自行处理,员工应适时提供协助;如食肆代为处理并收取清洁费,必须在「顾客须知」中清楚列明以减低争议。而员工处理排泄物时须穿戴防护装备,并将废物弃置于专用垃圾桶。
滋扰行为需请顾客管控 应暂时将狗只带离处所
如狗只出现持续吠叫、具攻击性行为或造成滋扰,食肆应请携狗顾客采取适当控制措施,包括暂时将狗只带离处所。若有其他顾客感到不安,食肆应尽量提供协助,如更换座位或提供外卖包装,协助有需要提前离开的食客将未食用完的餐点改为外带。
咬人事故须报警 两工作天内向食环署呈报
万一发生狗只咬人事故,食肆应提醒涉事携狗顾客报警;如有需要,食肆亦可主动报警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以处理相关法律及索赔事宜。在当事人同意下,食肆可协助记录涉事人士及伤者的联络资料以便跟进。持牌条件亦规定,食肆经营者必须在事故发生起计两个工作天内,向食环署署长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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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1.7万人次网上观看直播或重温
食环署于5月11日至13日已举办3场简介会,亦会在5月28日举办第四场简介会,向业界讲述相关申请流程、申请资格、牌照条件,以及食肆经营者须注意的事项,并解答参与者提出的问题。至今已有368名人士现场出席简介会,亦有超过1.7万人次在网上观看直播或重温。署方在编制《指引》时,已考虑业界提出的意见和关注的事项。食环署会不时检视《指引》内容,因应食肆运作情况适时更新。
署方指出申请期于6月8日结束。有意申请的食肆可透过食环署专题网页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预计于6月中旬批出首轮申请,并将于7月指定日期起容许狗只进入获准的食肆,具体日期会于稍后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