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酒吧黑幫互毆1死3傷命案 青年誤殺等4罪成囚13年10個月

更新時間:17:35 2026-05-22 HKT
發佈時間:17:35 2026-05-22 HKT

和勝X與14X兩批黑幫人馬於2020年10月,在尖沙咀酒吧M1 Bar爭執,其中一方「吹雞」後發生群毆及投擲硬物,終導致1死3傷。2名青年重審後謀殺罪脫,誤殺、有意圖傷人及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共4罪成;其中一人早前被判囚11年4個月。法官陳慶偉今午於高等法院判處28歲同黨入獄13年10個月,法官表示被告在死者倒地後仍繼續毆打,行為接近謀殺。

死者失去意識仍繼續遭被告毆打

法官引述現年28歲被告王永滐親撰的求情信,指他深感悔意,冀法庭輕判。法官其後指出,案中雖沒有使用菜刀鐵通等常見武器,惟王永滐等人曾使用酒樽鐵櫈,威士忌酒樽樽身厚重,致命威力不亞於鐵鎚,而打鬥始於幫派成員爭鬥,屬重要因素。陳官提到王永滐身處吧枱,從一開始就加入毆鬥,甚至直至死者失去意識仍不收手,王永滐蓄意犯案,造成死者受重傷致死,誤殺行為迹近謀殺,遂以13年半監禁為量刑起點。而考慮案例後,法官認為王永滐可獲16%的扣減,誤殺罪判囚11年4個月。

過程中投擲鐵櫈等硬物猛烈襲擊

就著2項蓄意傷人罪,法官認為王永滐等人的襲擊猛烈,投擲鐵櫈等硬物,令傷者至今仍受傷勢困擾,加上涉及三合會元素,遂各罪判以4年監禁;而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涉及的傷勢比較輕微,判以18個月監禁。王永滐經審訊後被定罪,不能獲得扣減,部分刑期分期執行,終判囚13年10個月。

2名男被告陳政希及王永滐同被控1項謀殺罪及2項有意圖傷人罪,王永滐另被控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陳政希則承認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陪審團在審訊後以大比數裁定2人謀殺罪脫,另一致裁定兩人1項誤殺罪、2項有意圖傷人罪及1項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共4罪罪成。陳政希早前被判囚11年4個月。同涉案的6名和勝X男成員早前承認誤殺、傷人等4罪,帶頭「吹雞」增援的主腦「蔥頭」謝展聰監禁10年4個月,其餘5名同黨各判囚10年。

案件編號:HCCC39/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