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賄賂法援署職員以爭取孫兒撫養權 六旬婦獲准保釋7.22再訊

更新時間:12:04 2026-05-22 HKT
發佈時間:12:04 2026-05-22 HKT

62歲婦人涉嫌以1萬元行賄法律援助署(法援署)律政書記,以協助其兒子爭取孫兒的撫養權。婦人被廉政公署起訴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裁判官陳慧敏應申請押後案件至7月22日再訊,待辯方索取文件。期間婦人獲准以2千元保釋,不得離開香港。

被告温聰梅,被控於2025年9月4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公職人員,即法律援助署律政書記馮以琛,提供現金港幣10,000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馮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憑其公職人員身分而作的作為(即在法律援助署案件就廖貴茂兒子的撫養權之法律程序中協助廖貴茂)的誘因或報酬,或由於馮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經作出或不作出上述作為而向她提供該利益。

廉署指,案發時被告的兒子是法援署受助人,有關訴訟涉及被告孫兒的撫養權,而被告一直與一名法援署律政書記就該訴訟有聯絡。

案件編號:WKCC2382/2026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