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臨集團旗下公司涉欠繳印花稅122萬遭律政司入稟追討 或面臨逾1224萬罰款
發佈時間:14:14 2026-05-19 HKT
律政司司長昨入稟高等法院,指香港上市餐飲集團富臨集團旗下全資附屬公司中堅有限公司,向業主租用美孚新邨數個舖位營運餐館後,今年3月未有依期繳交印花稅122.4萬元,遂向中堅有限公司追討逾$122.4萬元未繳印花稅、有關利息及罰款等。根據《印花稅條例》,遲交印花稅逾2個月罰款為應付印花稅金額的10倍,即中堅有限公司有機會需邀交罰款1224萬元。根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現時並無聆訊排期。
原告為律政司司長,被告為中堅有限公司(China Extreme Trading Limited) 。根據網上資料顯示,China Extreme Trading Limited 成立於2015年01月08日,經營了4年9個月後,在2019年10月11日已告解散及撤銷公司註冊。
入稟狀指,業主中兆發展有限公司(Sino Billion Development Limited)與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在2020年4月1日簽訂租約,中兆發展有限公司把香港九龍美孚新邨百老匯街69-119號91A號舖(地下及1樓)、125B號舖(2樓)、103A號舖1部分(1樓)及104A號舖1部分(2樓)租予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月租884,000港元,租期為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0年4月23日,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與中堅有限公司簽訂轉讓契,將租約下的租賃權益轉讓予中堅有限公司。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通知收稅主任,該轉讓契約值2881萬港元。收稅主任認為此轉讓契需要繳納印花稅,評定應繳印花稅總額為1,224,430港元,需在2026年3月底前繳交。
而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無視收稅主任及業主多次要求及提醒,至今仍未繳付1,224,430港元的印花稅及逾期繳交罰款。律政司司長遂代為入稟,向中堅有限公司追討1,224,430港元未繳印花稅、有關利息及罰款等。
根據富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及年報顯示,中堅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餐飲集團富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資附屬公司,主要於香港從事餐館營運。富臨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30日公布2026年關連租賃框架協議,指明中堅有限公司將向中兆發展有限公司續租涉案舖位作餐館營運,月租為839,000港元,租期為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
根據《印花稅條例》,任何人如不服印花稅評估可於一個月內向法院提出上訴,而遲交印花稅須繳交罰款:逾期不超過 1個月罰款為應付印花稅金額的 2 倍、逾期超過 1 個月但不超過 2 個月罰款為應付印花稅金額的 4 倍、逾期超過2個月罰款為應付印花稅金額的10倍。
案件編號:HCA817/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