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临集团旗下公司涉欠缴印花税122万遭律政司入禀追讨 或面临逾1224万罚款

更新时间:14:14 2026-05-19 HKT
发布时间:14:14 2026-05-19 HKT

律政司司长昨入禀高等法院,指香港上市餐饮集团富临集团旗下全资附属公司中坚有限公司,向业主租用美孚新邨数个舖位营运餐馆后,今年3月未有依期缴交印花税122.4万元,遂向中坚有限公司追讨逾$122.4万元未缴印花税、有关利息及罚款等。根据《印花税条例》,迟交印花税逾2个月罚款为应付印花税金额的10倍,即中坚有限公司有机会需邀交罚款1224万元。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案件现时并无聆讯排期。

原告为律政司司长,被告为中坚有限公司(China Extreme Trading Limited) 。根据网上资料显示,China Extreme Trading Limited 成立于2015年01月08日,经营了4年9个月后,在2019年10月11日已告解散及撤销公司注册。

入禀状指,业主中兆发展有限公司(Sino Billion Development Limited)与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在2020年4月1日签订租约,中兆发展有限公司把香港九龙美孚新邨百老汇街69-119号91A号舖(地下及1楼)、125B号舖(2楼)、103A号舖1部分(1楼)及104A号舖1部分(2楼)租予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月租884,000港元,租期为2020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020年4月23日,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与中坚有限公司签订转让契,将租约下的租赁权益转让予中坚有限公司。差饷物业估价署署长通知收税主任,该转让契约值2881万港元。收税主任认为此转让契需要缴纳印花税,评定应缴印花税总额为1,224,430港元,需在2026年3月底前缴交。

而China Mutual Development Limited无视收税主任及业主多次要求及提醒,至今仍未缴付1,224,430港元的印花税及逾期缴交罚款。律政司司长遂代为入禀,向中坚有限公司追讨1,224,430港元未缴印花税、有关利息及罚款等。

根据富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及年报显示,中坚有限公司香港上市餐饮集团富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香港从事餐馆营运。富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2025年12月30日公布2026年关连租赁框架协议,指明中坚有限公司将向中兆发展有限公司续租涉案舖位作餐馆营运,月租为839,000港元,租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31日。

根据《印花税条例》,任何人如不服印花税评估可于一个月内向法院提出上诉,而迟交印花税须缴交罚款:逾期不超过 1个月罚款为应付印花税金额的 2 倍、逾期超过 1 个月但不超过 2 个月罚款为应付印花税金额的 4 倍、逾期超过2个月罚款为应付印花税金额的10倍。

案件编号:HCA817/2026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