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木棍捅羈留者肛門案 懲教助理否認對事主遭濫用私刑視若無睹 案件5.19結案陳詞
發佈時間:13:54 2026-05-13 HKT
時任二級懲教助理2年多前在壁屋懲教所遭還押青年灑中爽身粉,連同其他羈留人士捅傷青年肛門,一級懲教助理及3名羈留人士否認傷人等罪受審。一級懲教助理今早於區域法院接受盤問時供稱,案發翌日才獲二級懲教助理告知「琴日搵支棍篤咗佢(事主)籮柚」,並否認在案發時容許涉案人士對事主進行暴力行為,更否認他人向事主濫用私刑期間視若無睹地站在一旁。法官姚勳智將案件押後至5月19日進行結案陳詞。
稱當日因信譚力翀故將事主計入點算人數中
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在盤問下指,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帶同本案4名羈留人士(即B仔)及事主趙俙迪離開活動室後,事主沒有再返回活動室,郭稍後獲譚力翀告知「肥迪(即事主)」肚痛想休息。郭紹輝當時認為事主「去食私家飯」,故「無諗過」事主因嚴重不適才沒有返回活動室。控方質疑,郭紹輝為何會覺得事主肚痛但卻會進食私家飯,郭紹輝則回應「肚痛唔使食飯呀?」。郭紹輝確認由於相信譚力翀的說法屬實,故透過電子手帳點算在囚者人數,將事主納入其中。
郭紹輝續指,案發當晚自己因患痛風致「右腳腳趾公劇痛」,故要求譚力翀協助到壁屋醫院取止痛藥。控方引述郭紹輝的證供,提及案發後譚力翀曾向郭紹輝申請為事主取藥,「佢有問過我,話趙俙迪肚痛,俾止痛藥佢好無」。控方關注,郭紹輝是要求譚力翀幫自己取藥,還是要求譚力翀幫事主取藥,郭紹輝回應「應該兩樣都有」。控方質疑,譚力翀取藥後卻直接走到事主的囚室,郭紹輝解釋「唔記得係咪拆咗兩粒藥俾我先」。控方關注,郭紹輝在5分鐘後已經健步如飛、落樓梯非常自如,郭紹輝表示「行到,唔係健步如飛」。
知道譚向事主施襲後有興趣知細節但不敢問
控方引述郭紹輝的錄影會面口供指,事主曾在郭紹輝巡房時提及肛門痛。郭紹輝在庭上改稱「唔清楚係咪講肛門痛,記得佢話屙唔出屎,好肚痛」。控方續引述錄影會面口供指,郭紹輝提及案發翌日才獲譚力翀告知事件。郭紹輝補充當時獲譚力翀告知「我琴日搵支棍篤咗佢(事主)籮柚」,郭紹輝直言事件「唔係我處理到嘅嘢」,故要求譚力翀自行告知上級朱英泰。控方質疑,郭紹輝為何沒有向譚力翀查問細節,郭紹輝則回應「我處理唔到仲要知道細節?咁咪有嘢上身」,明言「有興趣(知道細節),但係我唔敢知」。
受審被告依次為55歲退休一級懲教助理郭紹輝,以及3名羈留人士19歲李梓睿、19歲李宇軒及20歲林承蔚。郭紹輝否認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罪,指其於2023年12月26日與2024年1月17日之間,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失當行為,即未能執行作為部門主管的職責及未能舉報懲教署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襲擊事主趙俙迪。
餘下3名被告否認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指其於2023年12月26日,在壁屋懲教所B座1樓B3-A活動室外樓梯,意圖使事主趙俙迪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趙。
同案33歲時任二級懲教助理譚力翀及20歲羈留人士何力桓日前承認有意圖而造成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譚力翀另承認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
案件編號:DCCC1096/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