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關鍵證人不願親身作供 大律師公會:可作「不利推斷」 無阻委員會工作
發佈時間:12:42 2026-05-10 HKT
宏福苑大火獨立委員會至今已舉行逾20場聽證會,外界關注委員會缺乏調查權,或影響尋找真相成效。大律師公會主席毛樂禮今日(10日)在電視節目《講清講楚》表示,相信透過普通法下的交叉盤問,同樣能尋找到事件真相。毛樂禮指,代表委員會的律師團隊會從多角度、多層次發問,而非只幫當事人作提問,加上當中也有5至6名大律師以義務形式協助居民,確保調查全面。
委員會缺調查權?毛樂禮:交叉盤問能尋真相
他指,目前有約26名大律師和資深大律師參與聽證會,或創歷史新高。不過,就部分關鍵人物未有親身作供、僅提交書面供詞,毛樂禮則指,委員會除了可考慮動用後備權力傳召外,在普通法傳統下,例如對因為擔心對自己不利而不願交出文件或拒絕出庭作證的人士,法庭可以作「不利推斷」,意指該人有機會沒交出一些對自己不利的證據,即使證人不親身作供,也不會影響委員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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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購業權同意門檻須達75%以上 否則易遭挑戰
由於今次聽證會並非根據第86章《調查委員會條例》成立,證人並不享有「免自證其罪」的豁免權。毛樂禮表示,從大原則而言「啲證據無理由係話用唔返」,聽證會上披露的證供及逾百萬份檔案,日後原則上均可作為民事或刑事跟進的依據,其中民事索償的舉證門檻相對較寬鬆,加上並非調查委員會,故會有較大彈性。
對於部分宏福苑業主不滿災後上樓執拾時間受限,質疑違反《基本法》對私有產權的保障,毛樂禮回應指,受憲制保護的私人財產權並非絕對。他坦言,這是一場非常特別的事故,認為當局制定行政決定時應兼顧「法、理、情」,相信當局會考慮市民的便利和安全等其他因素。
至於政府可能透過立法降低強拍門檻以收購業權,毛樂禮表示,雖然香港奉行資本主義,買賣一般建基於「你情我願」,但現有法例亦有例外,例如上市公司私有化、舊樓強拍等。他強調,最核心原則在於方案是否公平合理、是否按市價賠償,以及業主是否有渠道在法律上提出挑戰。至於具體門檻比例,他指案例上並無絕對標準,需視乎實際情況而定,但一般而言都要達至75%,甚至更高,否則很容易被挑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