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動物交通意外急升 5年大升逾8倍 環境局:駕駛者如撞到指明動物必須停車
發佈時間:12:37 2026-05-06 HKT
近月發生多宗與撞倒動物相關的交通意外,其中元朗區和荃灣區在一星期內先後有牛隻被車撞倒,令社會關注動物安全和道路安全問題。過去五年涉及指明動物(即馬、牛、驢、騾、綿羊、豬、山羊、貓和狗)的交通意外,由35宗上升至346宗,大幅上升幅度逾8倍。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在立法會會議上以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條例》),駕駛者如撞到指明動物必須停車,目的是讓受傷的動物能獲得醫療救助,以及便利動物主人向涉事司機追討賠償。駕駛者須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包括姓名和地址的個人資料;若因任何原因駕駛者未能提供該些資料,必須盡快並不遲於意外發生後24小時內就該交通事故報警。
謝展寰指,經諮詢運輸及物流局,根據警務處接獲涉及動物的交通意外數字,過去五年,每涉及車輛撞倒動物的交通意外宗數,當中涉及《條例》下的指明動物,分別是2021年35宗、2022年144宗、2023年319宗、2024年314宗,及2025年346宗,升幅8.9倍。
死亡動物會運往環保署轄下設施處理
謝展寰表示,因交通意外死亡的動物,食物環境衞生署接獲部門轉介或市民報告後,會安排承辦商到現場收集動物屍體,並運往環境保護署轄下設施處理。他指,政府一直密切留意《條例》的實施情況,數據顯示大部分涉及交通意外的動物均屬《條例》指明的動物;即使受傷的不是指明動物,漁護署接報後亦會按需要協助救援。政府現階段無計劃增加指明動物種類,並會適時檢視《條例》的運作,致力在保護動物和道路使用者安全之間取得合適的平衡。
局方又指,現時根據《條例》發出的《道路使用者守則》已清晰提醒駕駛者,當看見前面或路旁有動物時,應緩慢行車,讓出充足空間給牠們走動,並準備在有需要時停車。此外,運輸署亦會在一些經常有動物出沒的路段上,積極考慮豎立警告性交通標誌,以提升駕駛者的警覺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