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收工程承辦商130萬元助取得裝修工程 物管公司前職員還押候懲

更新時間:18:16 2026-05-04 HKT
發佈時間:18:16 2026-05-04 HKT

物業管理公司前職員從一名裝修工程承辦商收取賄款130萬,就物業裝修工程優待對方。涉事職員早前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今日(5月4日)在區域法院承認4項收賄罪,法官李慶年將被告還押候懲。同案承辦商被告否認4罪今日受審。

被告麥詠竣,51歲,新聯益置業有限公司(新聯益)時任租務部高級物業主任,承認4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情透露,新聯益在香港擁有和管理多個單位作出租之用。案發時,麥詠竣負責安排及監督承辦商新聯益的物業進行裝修工程,以及在支付工程費用前核證工程已完成。

於2020年11月至2022年6月期間,新聯益未有制訂內部採購程序,規定在選擇承辦商時須索取報價或進行招標,當時新聯益只向兩家承辦商判授裝修工程合約,其中一間承辦商於該一年半期間,獲判授大部分裝修工程及支付費用共約2,600萬元。

至2022年6月中,新聯益管理層要求租務部日後判授裝修工程合約時,除邀請該兩間承辦商外,亦須邀請其他公司投標。麥詠竣遂將新採購規定告知其該間獲判授多項裝修工程的承辦商,並提醒對方,新聯益可能察覺其工程費用遠超於新投標者。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遂展開調查,揭發麥詠竣先後從該承辦商接受多筆賄款共130萬元,從而於安排及監督裝修工程事宜中優待對方。麥詠竣將部分賄款用以支付他新購入的住宅單位款項。

同案被告李勝根,77歲,藝霖裝飾公司(藝霖)獨資東主,早前否認4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