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王」何孟強認迷你倉管有胡椒噴罐 否認管有手槍及長槍開審

更新時間:16:37 2026-05-04 HKT
發佈時間:16:37 2026-05-04 HKT

曾指導電影槍戰場面及在射擊比賽獲獎、人稱「槍王」的何孟強,涉嫌於2020年4月在迷你倉無牌管有手槍及胡椒噴霧等。「槍王」今早在區域法院承認無牌管有槍械罪,但否認無牌管有槍械彈藥罪開審。認罪案情指,警方在案發現場搜獲6個金屬噴罐,包裝紙上印有「胡椒噴霧」、「只需一噴就能擊倒攻擊者」、「強烈地催淚及失去方向感」等字句,惟被告沒有任何槍械的管有權牌照及經營人牌照。開案陳詞透露,被告涉嫌管有長槍及槍彈殼等,被告在警誡下指,長槍是用作裝飾用途。

承認管有6個胡椒噴罐

67歲被告何孟強,被控無牌管有槍械彈藥及無牌管有槍械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4月20日,在香港新界沙田山尾街環球工業中心6樓某室,沒有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及槍械及彈藥的經營人牌照而管有槍械及彈藥,即一枝長槍連膛口裝置、手槍、及兩枚槍彈殼;另於同日同地沒有槍械的管有權牌照及槍械的經營人牌照而管有槍械,即6個噴罐。

無牌管有槍械罪案情指,案發當日下午約5時,警方進入案發現場進行搜查時,在單位內發現屬於被告的6個金屬噴罐,包裝紙上印有「胡椒噴霧」、「胡椒凝膠」、「只需一噴就能擊倒攻擊者」、「胡椒噴霧水柱」、「強勁及辛辣」、「強烈地催淚及失去方向感」、「極強制止能力」、「旨在蒙蔽攻擊者」、「最強效的配方」等字句,惟被告沒有任何槍械的管有權牌照及經營人牌照。被告被捕後警誡指,他於2016年購入涉案單位,是單位鎖匙的唯一持有人。經檢驗6個金屬噴罐後,發現若將噴罐的按鈕向下壓時,會釋出有毒化學液體,包括2-氯乙醯苯、辣椒碱及二氫辣椒碱等,並會引致軟黏膜組織出現灼痛感。

被指於單位內藏有長槍與手槍

開案陳詞指,案發時被告沒有任何槍械及彈藥的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警方搜查單位時,發現一支長槍連膛口裝置、插在長槍內的彈匣、15枚槍彈殼、手槍及插在手槍內的彈匣。被告在警誡下指,該長槍是用作裝飾用途。經火器及彈藥法證檢驗後,確認長槍及手槍是經過改裝過的,由一根光膛槍管組成,部分被金屬嵌入物堵塞,槍栓的撞針孔被封閉,而撞針則被縮短,但操作性能測試顯示上彈、進膛、鎖定、退殼、拋殼和擊發功能正常,能成功進行試射,而長槍膛口裝置則能減少發射時產生的火光。槍彈殼中的13枚彈殼是假彈。

案件編號:DCCC34/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