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局董事涉逼保誠聘媳婦 兩婆媳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脫 官:公眾求職機會未受剝奪

更新時間:16:03 2026-04-30 HKT
發佈時間:16:03 2026-04-30 HKT

61歲保監局前執行女董事許美瑩涉以公職施壓,脅迫保誠以高薪聘請其32歲媳婦,而媳婦亦涉在商討薪酬期間,聲稱能為保誠提供保監局的內部消息,遭廉署起訴。二人早前否認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罪受審,屈麗雯裁判官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裁決時指,女董事在本案中希望為媳婦謀取更高的薪酬待遇,而媳婦的申請沒有偏離常規申請程序,女董事只是想為家人加強待遇,公眾的求職機會沒有受到剝奪,未必對公眾構成實際損害,終裁定二人罪脫。

兩名女被告依次為,61歲前保險業監管局執行董事許美瑩,及其任職數碼策略顧問的32歲媳婦陳芷慧,同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即於2022年9月21日至2023年3月10日一同串謀利用或允許他人利用許的公職,意圖脅逼或誘使保誠有限公司及保誠保險有限公司聘用陳,並以更高的薪酬待遇聘用陳;許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即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她不當地利用其公職,及沒有避免利益衝突及向保監局申報利益衝突。

案件編號:ESCC637/2024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