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環保署智能廚餘桶採購 兩份類近合約金額差96% 批低估私樓對回收桶需求
發佈時間:12:29 2026-04-29 HKT
審計署今日(29日)發表報告,發現環保署推行智能廚餘回收桶服務時,採購工作存在漏洞,兩份類近合約的金額差距高達96%。報告亦指部門嚴重低估服務需求,截至2025年10月,全港僅半數公共屋邨達到「一座一桶」的基礎目標,與政策目標仍有445個回收桶的差距;廚餘收集服務的質素監管不足,招標程序亦因評分制度不當而延誤,整體工作進度與成效未如理想。
審計署:嚴重低估私人屋苑對智能廚餘回收桶需求
審計署指出,環保署就智能廚餘回收桶服務的採購工作存在改善空間,其中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於2023年6月及2024年12月,先後批出兩期撥款以推行服務,惟環運會批出的兩份服務合約(合約R及S),內容雖十分類似,但合約金額差距竟高達96%(260萬元)。
此外,環保署亦嚴重低估私人屋苑對智能廚餘回收桶的需求。在第一期招標工作中,原計劃採購120個回收桶,但最終收到涉及710個回收桶的申請,反應遠超預期,導致需在合約R下發出相當於原合約金額178%的更改令,金額達480萬元。
廚餘收集質素監管不足
審計報告亦批評,環保署對廚餘收集服務的監管成效不彰。報告數據顯示,有廚餘處理設施接收的廚餘中,惰性物料的重量佔比由2021年的13%持續上升至2025年首季的29%,顯示源頭分類未有改善,直接影響處理效率。
報告認為,部門對服務承辦商的監管存在漏洞,巡查機制缺乏統一指引,導致標準不一。更嚴重的是,承辦商的表現評核報告擬備與批簽過程出現嚴重延誤,未能及時跟進服務問題,削弱了廚餘收集服務的質素與公帑運用效益。
招標工作程序不當致延誤
在服務合約的招標程序上,審計署揭示了程序不當及預算失準的問題。報告指,在「招標工作I」中,環保署的投標評審委員會未有遵從《財務通告》的要求,採用不正確的評分制度,其後雖作出修正,但已導致合約服務延遲最少4個月才展開。
與此同時,招標前的預算準確性亦備受質疑。在「招標工作V」中,三份合約的中標價較預算低43%至69%,反映部門在市場估價上出現嚴重偏差,並需多次延長現有合約以維持服務,拖慢了新服務的招標進度。
回收網絡擴展進度未如理想
審計署發現,環保署擴展廚餘回收網絡的工作同樣未達預期。截至2025年10月,全港僅半數公共屋邨達到「一座一桶」的基礎目標,與政策目標仍有445個回收桶的差距。
而私人屋苑及鄉村的資助計劃,亦因申請處理時間過長(近半數個案需時超過180天),削弱了市民的參與意欲。部分公眾回收點的服務時間過早結束,未能配合市民生活習慣。更重要的是,目前各回收桶的數據平台各自為政,環保署缺乏綜合大數據平台作統一監察,不利於未來精準規劃與資源投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