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梁嘉文涉收賄100萬元披露交通調查內部資料 並安排弟弟替商人之子「頂包」 遭廉署起訴
發佈時間:15:21 2026-04-28 HKT
警司梁嘉文涉向一名餐飲業商人收賄100萬元,披露警方就商人前妻交通意外調查的內部資料,並安排其弟為商人的兒子及自己超速駕駛「頂包」。廉署經調查後,今日落案起訴梁嘉文貪污、公職人員行為失當、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4罪。梁嘉文的女友和弟弟同被落案起訴。3人獲廉署准予保釋,本周四(3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控方稍後會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先後擔任打鼓嶺、青山及屯門分區指揮官
梁嘉文,52歲,警司,先後擔任打鼓嶺、青山及屯門的分區指揮官,負責監督當區警務及遏止罪案。梁現已被停職。他被控4項罪名,即1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1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1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以及1項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梁嘉文女友劉慧妍(42歲),被控上述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劉慧妍另與梁嘉文弟弟梁嘉慶(50歲),同被控上述串謀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名。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警方轉介貪污投訴,經調查後揭發上述罪行。貪污控罪指梁嘉文及劉慧妍涉嫌於2020年9月至2022年3月期間,串謀從一名餐飲業商人收受賄款100萬元,令梁嘉文傾向優待該商人。
廉署調查發現,梁嘉文透過朋友認識該商人。梁嘉文與劉慧妍涉嫌於2020年9月向該商人索取及接受一筆100萬元的貸款。直至目前為止,梁嘉文與劉慧妍從未向該商人償還任何款項。
涉向商人披露調查資料並安排弟弟為他人「頂包」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指,梁嘉文涉嫌於2021年12月至2022年3月期間,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而故意作出不當行為,將他以公職身分取得的警方調查細節洩露予該商人,有關調查涉及該商人前妻一宗交通意外。
另一項控罪指梁嘉文涉嫌於2021年3月就該商人兒子一宗超速駕駛案件,向該商人提議由其弟梁嘉慶為對方兒子「頂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對方最終拒絕了建議。
餘下控罪涉及梁嘉文一宗超速駕駛案件。控罪指3名被告涉嫌於2021年12月串謀妨礙司法公正,向警方訛稱梁嘉慶是涉案司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