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要求家長銷毀貪污證據 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否認妨礙司法公正罪受審
更新時間:11:53 2026-04-28 HKT
發佈時間:11:53 2026-04-28 HKT
發佈時間:11:53 2026-04-28 HKT
廠商會蔡章閣中學助理校長前年安排男學生入讀中二時懷疑貪污,其後涉嫌相約家長於內地酒店碰面,要求銷毀貪污證據,干擾廉署刑事調查,2人一同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涉案家長早前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錄取口供指證助理校長,押後判刑。助理校長今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否認控罪受審,辯方指根據控方案情2人在內地犯案,控方沒有可能證明被告如控罪指控在香港犯案,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更改控罪。
暫委裁判官潘定邦留意到根據控方案情,蔡章閣中學50歲助理校長孔少丹與38歲學生家長蔡鈺於香港相約到深圳共晉晚餐,在深圳期間銷毀及干擾涉案資料,因此犯案行為在境外,要考慮法庭有否司法管轄權。潘官另提醒控方需否更改控罪詳情,刪去「在香港」並加上「串謀」來配合案情。
辯方反對修改控罪詳情 控方指法庭可宏觀斷案
辯方資深大律師陳永豪表明反對更改控罪詳情,指2名被告共同被控,而非被控串謀罪,根據控方案情2人在內地犯案,控方沒有可能證明被告在香港犯案,孔少丹亦從未刪除過涉案資料。陳永豪續指蔡鈺早前已承認相同控罪,控罪詳情不多不少,控罪框架不應直至如今才重大更改。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決定不更改控罪,援引終院案例指法庭可宏觀案情斷案。
蔡章閣中學50歲助理校長孔少丹與38歲學生家長蔡鈺同被控1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控於2024年9月12日在香港作出一項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銷毀或干擾廉政公署就蔡鈺被指稱貪污而進行的刑事調查的資料。蔡鈺早前認罪,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TMCC2001/2025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