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地盤工洗黑錢逾250萬元 加刑半年總刑期36個月 警呼籲別租借賣戶口

更新時間:14:19 2026-04-23 HKT
發佈時間:14:19 2026-04-23 HKT

2020年10月發生五宗網上投資騙案,涉款逾230萬元,警方接報後調查發現50歲男地盤工人以傀儡戶口洗黑錢逾250萬港元。五旬男地盤工今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法官李慶年批准控方申請加重20%刑罰,隨即加刑6個月,最終判處監禁36個月。警方庭外交代,本港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情況嚴重,而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與律政司按例申請加重刑罰以增加阻嚇性,呼籲市民緊記:「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法庭批准加刑兩成

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高級督察袁芊彤指,警方經深入調查後發現被告透過一個本地銀行戶口清洗超過250萬港元的犯罪得益,成功拘捕被告。警方徵詢法律意見後起訴被告一項洗黑錢罪,被告今承認一項洗黑錢罪,警方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27條申請加重刑罰,加強以傀儡戶口作洗黑錢用途的阻嚇性。法庭經審視後批准加重20%刑罰,被告被判處監禁36個月。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申文燕高級督察呼籲市民,不要租借賣銀行戶口予他人使用,否則戶口有機會被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有機會令市民干犯洗黑錢罪。警方自2023年10月至今,已就使用傀儡戶口清洗黑錢的411名被告,成功向法庭加重刑罰2個月至18個月不等。

傀儡戶口持有人會干犯洗黑錢罪

申文燕強調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但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為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將繼續與律政司就合適案件向法庭申請加刑,以增加阻嚇性。

除了大型執法行動,財富情報及調查科亦會持續在預防「洗黑錢」方面多做教育及宣傳工作,向市民大眾推廣反洗黑錢的訊息,呼籲市民緊記:「銀行戶口,唔租,唔借,唔賣!」

案件編號:DCCC483/2025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