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筒大王」沈漢深長子穿父親櫃桶底逾2000萬 認罪待判 原可繼承萬貫家財 現破產無家可歸
發佈時間:14:03 2026-04-20 HKT
「電筒大王」沈漢深57歲長子沈俊文2023年偽造文件虧空公款,謀奪父母公司,私下向財務公司按揭公司名下3個西貢匡湖居單位,得益約2161萬元。沈俊文今早於區域法院承認5項欺詐罪,求情指取款用作投資,惟現已破產,身為長子原可承繼千億家財,如今淪落到無家可歸,只能寄人籬下,望能與父母重修舊好。暫委法官鄭念慈押後案件至下月7日下午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還押候判。
父母透過一公司持8個物業與4車位
被告沈俊文的父親沈漢深及母親陳玉清1992年為投資物業而成立集信國際有限公司,一直由2人全資擁有。集信國際沒有經營任何業務,但持有8個物業及4個車位,包括何文田嘉福苑單位連車位、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尖沙咀星光行2個單位、沙田九肚山沙田小築單位連2個車位以及九龍塘根德閣單位連車位,估計市值為港幣2.28億元。沈氏夫婦育有3名子女,分別為被告長子沈俊文、女兒沈淑芬及幼子,沈淑芬為公司秘書,掌管公司印章。
申按揭貸款揭發公司遭被告侵吞
2023年11月底幼子業務需要資金周轉,父母遂申請按揭九肚山物業惟遭拒,發現根據公司註冊處紀錄,父母2人已非公司董事,查冊後再發現部份物業已被按揭。公司註冊處紀錄顯示,被告2023年4月27日至11月21日期間提交了4份文件,更改公司秘書及董事,委任自己及陳凱琳代替父母成為新董事;在周年申報表中申報自己是唯一股東。
申按揭文件顯示被告以2元買斷父母股份
期間被告將西貢匡湖居3個單位按揭予5間財務公司以取得7筆貸款,總額為港幣2661萬元。被告申請貸款時,附上了集信國際賣方成交單據、轉讓文書、董事會會議紀錄以及董事證明書,當中內容看來列明被告以代價港幣1元分別向父母各購買一半公司股份,文件看來由被告及父母簽署,被告又簽署貸款協議並蓋有看來是公司印章。
被告還債後將錢存入自己戶口
2661萬元款項中,有約600萬元用作償還公司原有貸款,又償還了1筆港幣500萬元涉案貸款,其餘絕大部份存入被告恒生銀行或中國銀行帳戶,其中82萬元則轉帳予陳凱琳。被告父母及胞妹向警方確認涉案文件全屬不實,從未簽署或蓋印。被告於同年12月12日被捕。
原為長子可承繼千億家財現一無所有
庭上透露沈漢深夫婦現已長居加拿大。辯方交代被告已婚並育有3名子女,被告犯案出於貪念,奪款用作投資,現已破產。辯方求情指被告身為長子原可承繼千億家財,因為本案已一無所有,無家可歸,只能寄居友人居所,由衷後悔故坦白認罪,望能聯繫父母重修舊好。
案件編號:DCCC1144/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