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山半島76號獨立屋僭建游泳池等 業主公司認5傳票控罪 罰款11萬元
更新時間:15:44 2026-04-16 HKT
發佈時間:15:44 2026-04-16 HKT
發佈時間:15:44 2026-04-16 HKT
2023年9月暴雨引發港島大潭豪宅紅山半島出現山泥傾瀉,屋宇署及地政總署調查後,揭發山泥傾瀉附近多間獨立屋涉及違例僭建。其中紅山半島76號洋屋於3個樓層及花園均有僭建物,包括加建1個游泳池,持有該物業的公司早前承認5項傳票控罪,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11萬元。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涉事泳池「尺寸唔可以算好大」,並接納無證據顯示僭建與山泥傾瀉有直接關係,而被告公司已着手進行清拆。
承認5罪票控罪名
被告為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被票控5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違反建築物條例(第123章)第14(1)條及第40(1AA)條。
5項傳票控罪指,被告身為白筆山道紅山半島76號洋房的擁有人,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76號洋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在入口樓層的平台、客廳樓層、睡房樓層的平台、及花園加建搭建物,及在花園加建1個游泳池。
僭建早於2006年已出現
張官今判刑時,指本案5張傳票中,其中4張涉及擴建洋房面積,1張涉及加建游泳池,而涉案違規僭建早於2006年已出現,惟一直未被察覺,在事件被揭發後,被告選擇認罪,現已委託合資格人士進行清拆,這亦是辯方最大的求情理由。
張官亦接納辯方求情所指,涉事76號屋雖然由公司持有,但該物業並非作任何收益用途,而是供董事自住。此外,雖然76號號屋鄰近發生山泥傾瀉的斜波,但控方也確認沒有證據顯示僭建與山泥傾瀉有直接關係。
判罰款11萬元
張官考慮到僭建性質、規模、被告有否故意拖延清拆及用作經濟得益等一系列因素,而且被告已展開清拆及涉事泳池尺寸不算很大,終判處被告罰款共11萬元,須於28天內繳付。
案件編號:ESS20730-20734/2024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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