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兩男非法禁錮及勒索外遇男醫生 「金融趙」認兩罪囚34個月

更新時間:17:43 2026-04-14 HKT
發佈時間:17:43 2026-04-14 HKT

已婚男醫生與有夫之婦發生外遇後,遭女方丈夫夥同友人和「大佬」禁錮在私家車上及勒索共229萬元;男醫生最終交出1.8萬元後報警。涉案「大佬」、外號「金融趙」的趙俊名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禁錮及勒索罪。法官郭偉健判刑時,指雖然被告身為其餘人的「大佬」,其罪責應較重,但他在案中非主導角色,故不額外加刑,惟被告當時另涉他案,他在擔保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終判囚34個月。

「呢件事已經去到大佬度,佢都好嬲」

49歲被告趙俊名、報稱無業,承認1項非法禁錮及1項勒索罪。

案情指,男事主X是一名已婚的註冊醫生,他在2021年8月經約會應用程式認識陳姓女子。同年9月3日傍晚,X和陳在酒店發生關係後,X到九龍塘某停車場取車,此時陳的丈夫倪少軒與兩男走向X,倪自稱是陳的丈夫及後登上X的私家車。

倪在車上表明知道X與陳有染,質問X想怎樣處理,又稱「呢件事已經去到大佬度,佢都好嬲」,X其後被指示駛到停車場另一層等「大佬」。倪當時又向X表示「你都唔想跑唔到馬拉松」、「無咗隻手做唔到手術」。

大佬到場 事主同意分期付款229萬

約20分鐘後,趙到場,叫X給個交代,X提議給倪30萬元,車上另一男子文家豪則指「江湖規矩298」,X認為「298」是指港幣298萬元,於是拒絕。趙便表示「咁228喇」,而倪則提出「229」。最終X答應在半年內分期支付229萬元給倪,而趙則要求X在道歉信上寫上付款安排。X後來交出1.8萬元後才獲放行,及至9月7日報警。趙於2024年6月被捕,他在認人手續中被認出。

倪和文較早前已認罪,各判囚32個月。郭官今判刑時,提到趙身為倪和文的「大佬」,其罪責理應較重,但他在案中非主導角色,當他提出「228」後,倪再要求X支付較高金額,故不就此額外加刑,惟趙當時另涉他案,他在擔保期間犯案屬加刑因素,終判囚34個月。另外,趙於2013至2014年間欺詐及洗黑錢逾819萬元,去年承認5罪、判囚3年9月;郭官今下令本案其中28個月刑期分期執行。

案件編號:DCCC1586/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