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歲無業男庭上辱罵「你老母臭X!」兼自稱「我勝X嘅」 認使用侮辱性言語等2罪判囚3月
發佈時間:13:29 2026-04-13 HKT
去年6月承認於法庭上粗言辱罵裁判官,更自稱「新X安」成員「斜鼠哥」的28歲無業男判監,同年年底因涉另一宗入屋犯法罪應訊時,又破口大罵控方「答我呀你老母臭X!」裁判官蘇文隆下令警員捉住被告時,被告再罵道「你捉住我呀,X你老母!我勝X嘅!」被告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和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2罪。庭上透露被告有20項定罪紀錄,亦有侮辱裁判官判囚前科。裁判官陳慧敏就2罪判被告入獄3個月。
不獲保釋 庭上破口大罵
案情指,去年12月30日被告馬浩鏘上庭時,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至區域法院,被告揚聲問「點解呀?」控方續指相關文件已妥善送達被告,被告遂罵道「答我呀你老母臭X!」裁判官蘇文隆下令警員捉住被告,被告再罵道「你捉住我呀,X你老母!我勝X嘅!」被告其後被帶入羈留室。被告被捕後警誡下稱「個官唔畀我保釋,我咪鬧佢囉,順便話畀佢聽我係勝X嘅」。
前年自稱「新X安」成員 去年年尾變「勝X」
控方交代被告有20項定罪紀錄,去年6月3日曾判囚5個月,亦有同前科,曾因侮辱裁判官判囚2星期。
翻查資料,被告馬浩鏘前年8月就盜竊罪應訊時,就已大鬧法庭,不單以侮辱性言語大罵裁判官徐綺薇,更於庭上自稱「新X安」成員「斜鼠哥」,為此被告再被起訴兩罪。被告於去年6月承認盜竊、言語侮辱裁判官及自稱三合會成員3罪,共判監5個月2周。事隔半年,被告再因入屋犯法罪上庭,又以粗言穢語辱罵裁判官,期間更自稱「勝X」成員,犯下本案。
本案兩罪判監3個月
辯方求情指案發時控方反對被告保釋,被告一時情緒失控犯案,自知極度愚蠢,如今坦白認罪。陳官分別以個半月及4個半月監禁作為向裁判官使用侮辱性言語或使用侮辱性言語以涉及裁判官,以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2罪的量刑起點,認罪扣減三分一,同期執行,共囚3個月。
被告馬浩鏘承認於2025年12月30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第十四號庭在當值裁判官,即蘇文隆,執行其裁判官職責時,向裁判官或在裁判官席前使用侮辱性的詞句,或使用涉及裁判官的侮辱性詞句;及在同日同地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
案件編號:WKCC588/2026
法庭記者:陳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