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修訂《建築物管理條例》 麥美娟:考慮引入強制性工程簡介會

更新時間:09:17 2026-04-11 HKT
發佈時間:09:17 2026-04-11 HKT

大埔宏福苑大火,政府銳意改善大廈的管理,堵塞圍標的漏洞。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局長麥美娟今早(11日)在電台節目表示,政府正積極籌備第二輪《建築物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並提出五大方向,加強大廈監管,從而更全面地保障業主的權益。

列明工程集資額  提高業主警覺性

麥美娟局長在訪問中指出,本屆政府高度重視樓宇管理問題,並採取「先易後難」的策略,循序漸進地解決積壓多年的問題。她憶述,政府已於2024年成功推動了首階段的條例修訂,並將於2025年生效。該次修訂引入了多項重要措施,包括為大型維修工程設立明確定義,即每戶集資額超過三萬元的工程,便須有至少5%的業主親身出席業主大會進行表決。此外,修訂亦要求法團在召開大會前,必須列明每戶就該工程所需的確實集資金額,以提高業主的警覺性和關注度。同時,法團及物管公司成員在處理招標時,也必須遵守新引入的利益申報制度。

第二輪樓宇管理條例循五大方向推進

麥美娟強調,樓宇管理條例需要與時並進,在25年的《施政報告》已經提及,要在18區成立樓宇管理工作小組,並將進行第二輪樓宇管理條例的修訂。新的修訂建議主要循五大方向推進。首先是進一步提高大型維修工程的門檻,探討當工程集資額更大時,是否應相應提高親身出席業主大會的門檻。其次是擴大及深化利益申報制度,計劃將大型維修工程的顧問和承建商也納入申報範圍,要求他們披露與其他相關方的利益關係,增加透明度,避免圍標等問題。

授權票設個人持有上限 公開已授權單位資料

第三個方向是完善備受爭議的「委任代表文書」(俗稱「授權票」)制度。政府建議就個人持有的授權票數量設立上限,例如少於50個單位的樓宇,每人最多持有一份授權;50個單位以上則最多持有總單位數的2%。同時,法團須於業主大會召開前48小時,將已授權的單位資料公開展示,讓街坊鄰里能監察異常情況,例如空置單位突然出現授權等,從而核實授權票的真偽。

規管會議改期權限 避免主席臨時更改會期

第四,針對現時法例中對業主大會會議程序規範不足的空白部分,政府計劃作出填補。例如,明確訂立取消或改期會議的規則和權限,以避免因主席臨時更改會期而引發的混亂與爭拗。最後,當法團管委會因委員辭職而無法正常運作時,政府建議增強主管當局的權力,在特定情況下介入,授權業主召開業主大會,重選管委會,加快處理程序,毋須再經土地審裁處漫長申請。

麥美娟又指,未來的修訂也會考慮引入強制性的工程簡介會,讓業主在正式投票前有更充分的資訊和交流機會。她相信透過完善法例,規範程序,並鼓勵業主親身關注和參與,才是有效提升樓宇管理。

麥美娟表示,當局已就《建築物管理條例》修訂諮詢立法會及物業管理業界,並收集到許多寶貴意見,下一步將透過在十八區區議會成立的樓宇管理工作小組,以及舉辦聚焦小組等方式,深入收集業主、法團及地區人士的意見,隨後整理成文件,正式展開公眾諮詢。

麥美娟表示,關注有業主擔心修例後會減低出任管委會意欲,或出席業主大會人數不足變成流會,強調當局不想見到有關情況,以免令有心人有機會入侵牟利。麥美娟強調,政府希望在諮詢過程中尋求平衡點,令條例既能有效執行,又能鼓勵業主參與,不能因為有意見不同而再蹉跎,要解決歷史問題。

「聯廈聯管」先導計劃成效顯著 冀擴展至全港

針對「三無大廈」及單棟舊樓面對的管理困局,麥美娟指去年推出「聯廈聯管」計劃,旨在協助單位數目較少的舊樓,透過聯合招標方式,共同聘請一間專業的物業管理公司。多棟大廈可以攤分管理費用,並利用科技如閉路電視等減省人手開支,大大減輕單一業主的財政負擔。在已推行的先導計劃中,每戶每月只需支付約50至200元的基本管理費。

該計劃自去年六月起,已在油尖旺、深水埗、九龍城及荃灣四區作為先導,並獲得正面迴響。至今已有超過一百棟大廈簽署參與意向書,當中十二幢已成功聘請物管公司。麥美娟表示,政府計劃於今年年中將「聯廈聯管」計劃擴展至其他有需要的地區,鼓勵更多舊樓業主改善其樓宇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