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消防處提六大修訂方向 涵蓋關閉設備審批、管理公司問責及定額罰款

更新時間:15:04 2026-04-10 HKT
發佈時間:15:04 2026-04-10 HKT

宏福苑大火聽證會今日(10日)為第十天,消防處長助理處長(牌照及審批)姜世明在聽證會上作供,因應宏福苑火災,消防正從六大方向進行修訂,加強樓宇消防安全。

循六大方向進行修訂加強樓宇消防安全

  1. 姜世明表示,未來任何關閉消防設備的操作,必須事先取得消防批准,並賦予法定權力,以審視關閉設備的具體情況,並確認是否有足夠的替代措施,保障大廈居民的消防安全。
  2. 他續指,現時大廈管理公司並非明確的消防設施責任人,相關法律責任主要由業主立案法團或個別業主承擔。他指參考《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將管理公司納入法定責任範圍,確保消防設施時刻保持有效運作。
  3. 姜世明又指,為加強執法的約束力,消防提出針對消防設施或主動式消防系統違規事項的定額罰款機制。他相信,定額罰款能夠使執法更具效力及阻嚇性,從而更有效保障整體的消防安全水平。
  4. 現時承辦商分為三個級別,註冊數量約1000個,修例方向要求承辦商或專業機構在指定期限後續牌。
  5. 加大消防處的執法權力
  6. 姜補充,消防正研究加重刑罰,現時《消防裝置承辦商規例》,最高刑罰5萬,但沒有監禁,他認為應加強法例阻嚇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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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每年接6萬份年檢核對表 抽300份作抽樣調查

姜世明又提到,現行年檢核對表雖然未有要求註冊承辦商遞交,但相關紀錄必須妥善存檔七年,以便消防處隨時查閱。消防處每年會從全港約六萬幢須進行年檢的大廈中,抽樣調查約三百宗年檢個案,以確保承辦商履行責任。

姜續指,該30萬份證書中,約有兩萬份、食肆餐廳、酒店賓館及演唱場地等,相關處所在續牌或申請牌照時會由消防處一併跟進,強調「呢度份份都會跟」。

另外,在消防審查工作方面,消防處每年接獲約三千宗與消防設備相關的投訴,處理時會派員到實地視察,並與相關證書內容比對。至於約三萬份顯示損壞的證書,當中約二千宗個案會安排實地審視。消防處亦會每年隨機抽樣約一萬套消防系統,實地檢查其運作狀況。此外,針對有違例計分紀錄的承辦商,每年會抽樣巡查約一千個工程項目,相關巡查歸入「核實巡查」類別。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