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聽證會|居民向大埔民政專員投訴業主大會突增大量票數  置邦物業主任:「儲一疊票」交點票公司

更新時間:18:27 2026-04-02 HKT
發佈時間:09:28 2026-04-02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今日(2日)舉行第八場聽證會,亦是第一輪聽證會的最後一日,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工程主任林文欣將會繼續作供,物業主任鄭芷盈亦會隨後作證。

宏福苑4月2日聽證會重點內容:

  • 置邦工程主任林文欣繼續作供,承認關閉消防裝置需要「掛牌」,但因不諳流程,「掛牌」交消防裝置承辦商處理。
  • 置邦物業主任鄭芷盈作供,否認多項「宏泰消防」人員供詞,指從未被要求提供「掛牌紙」。
  • 置邦物管經理黎永利不作供。
  • 鄭芷盈從未收過宏業SDN(掛牌紙),收掛牌紙由文員駱倩盈負責。
  • 居民曾多次要求管理處處理工人吸煙問題,鄭芷盈同意吸煙情況無改善,置邦(ISS)亦無協助進一步跟進。
  • 委任工程顧問「鴻毅」需時兩年,非有居民反對,鄭芷盈指唯一原因是疫情下無法開業主大會確認委任。
  • 鄭芷盈否認在聘請「鴻毅」特別大會及批出「宏業」合約獲大量授權票,指「我自己就冇見過」
  • 關於聘用「宏業」公司的會議上,有居民向屋宇署投訴,質疑法團主席涉嫌選舉舞弊。

【17:00】另外,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出示新證據,展示鄭芷盈及「宏泰」鍾先生去年10月至11月的whatsapp紀錄。鄭曾向鍾稱「(水缸)已經入返水」,並發送數張「水缸有水」的照片,照片中有「8月」、「9月」,及「養水」的字眼。杜問鄭有關照片的更多細節,因為委員會目前沒有證據顯示水缸有水。鄭芷盈稱照片是同事駱小姐向「宏業」取得,據她理解,「養水」是因為要向水缸注水,測試有沒有漏水問題;至於杜再追問鄭當時水缸是否有水,鄭表示不清楚。

杜淦堃表示,由於天面水缸是否有水,直接影響消防系統的狀態,因此基於「天面水缸是否有水」的問題,下次聽證會將會再次邀請「宏泰」董事鍾傑文作供回應。

【16:30】委員會委員陳健波問有居民投訴授權票的制度,管理層會否曾討論改善授權票的處理方法。鄭指「略略講過吓」。被問是法團或管理處決定,她指是民政署訂立,應無法改,但當中可以有更多抽查核實。她續指,自己無做特別抽查,但有問題便會致電業主。

居民投訴法團主席居民大會為「宏業」拉票   「宏業」私下向主席發信

【16:05】杜淦堃再出示一封居民向屋宇署的投訴信,指法團主席於大會主動為「宏業」拉票,包括發現「宏業」被起訴處分或不能續牌後,「宏業」私下向主席發信,管理處雖曾提醒主席不宜開信,但主席仍是打開信,對方稱受處分是小型工程,「RGBC無事」,懷疑選舉舞弊。鄭芷盈稱無見過有關投訴。

杜又問是否知道業主大會的法定最少人數,鄭芷盈指是授權及親身投票數要超過10%。杜展示物監局最新的實務守則,當中列明要最少5%或100名業主是親身投票,問鄭有無措施確保親身投票人數合符規例,因為據1月28日的記錄,只顯示委聘「宏業」的贊成票有6513(89.86%),不贊成有735(10.14%),但沒有親身投票及授權票比例。

鄭芷盈先稱,「符合到」5%或100業主親身到場要求,但又指無相應措施,「授權票及親身出席的入場登記有分別」,但指知道有關規例。不過,杜淦堃隨後澄清,有關規例要求是2025年7月後,即是2024年1月28日的特別大會之後才生效。

【15:50】代表宏福苑居民大律師李峰琦指,時任法團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一名會議召集人葉碧兒業主,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他問鄭會否認為鄧在簽名真確性是否有額外要求。鄭芷盈指「不可以完全同意」。

李峰琦在聽證會指有1封信,指有居民葉生曾就授權票不公一事寫信至房屋局局長何永賢及時任房署署長羅淑佩等多名官員,希望知悉事件。

李又指,2024年2月7日,再多一次有5%業主欲召開大會,又稱召集人要證明聯署業主身份是否屬實。鄭同意與平日做法不同。

居民向大埔民政專員投訴業主大會突增大量票數  鄭芷盈:「儲一疊票」交點票公司

【15:45】杜淦堃在聽證會上指有2封信,第一封是有居民於2024年4月5日,聲稱代表約200名業主,去信前大埔民政事務專員陳巧敏及市建局物業管理主任梁敏鈴,投訴法團主席、管理公司及顧問於早前1月28日的大會「打龍通」,信中稱「存在巨量投票數量的差異,管理公司及法團一直不肯公開授權書名單(短短20分鐘票數增加280,但同時段入場人數不多於20人。)」

另一封是有居民將申訴信件至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屋宇署及市建局,稱1.28大會疑似違法,稱「街坊感到非常驚恐」,希望知悉事件。鄭芷盈表示,不清楚居民對於授權方式的不滿,亦無收到過有關投訴。對於相關指控,她稱管理處會「儲一疊票」提交點票公司,或在這環節引起居民誤會。

否認聘請「鴻毅」特別大會獲大量授權票:我自己就冇見過

【15:30】杜淦堃問及「鴻毅」及「宏業」的招標過程,其中工程顧問的招標由2020年1月開始,不過「鴻毅」最終是歷經約兩年後,於2021年12月11日才正式被委任為顧問。杜淦堃先問為何要歷時兩年招標?是否與遭到居民反對有關?鄭芷盈指原因是疫情下無法聚集,無法開業主大會確認委任,這是唯一原因。

杜淦堃又問到,不論是2021年12月11日決定聘請「鴻毅」的特別大會,還是決定向「宏業」批出合約的2024年1月28日的特別大會,是否如居民投訴般存有大量授權票?鄭芷盈回應稱「我自己就冇見過」,且對有否大量授權票的情況表示「唔太記得」,又重申包括該兩次大會在內,一般開會時「授權票都會是主席及副主席比較多。」

就授權票一事,杜淦堃分幾個方向仔細盤問鄭芷盈。首先,杜問管理處一般會如何確認授權票真確性,鄭芷盈指不會確認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的身份資料,只會確認授權票的單位資料,但無核實是否真正授權。其次,杜問起2024年批出「宏業」的大會上,居民有沒有環節發表意見,例如反映大維修費用過高?她指大會資料會提早14日發放予居民,居民應該於14日內提出。

2019年法團會議逾300人出席  鄭芷盈指印象中會上不算多人

【13:35】會上亦展示2019年1月25日宏福苑周年大會會議記錄,文件顯示有368人出席,當中包括鄭芷盈、黎永利,以及時任區議員胡健民。鄭芷盈提到,印象中會上不算多人,當時以大比數通過委任「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為工程顧問,得票67.5%,但會上沒討論過,為何委任鴻毅。她提到,總公司工程部人員鄭日佳曾協助招標,大維修前他會參與例會,如全體委員會。她續稱,鄭日佳有份草擬招標文件。

鄭芷盈續指,自己曾收授權票,要視乎法團決定,如有較多授權票,稱「就要提前7日收。」又指每次會收到一百,甚至過百張授權票。被問及如何核對授權票,鄭芷盈則指每次只會核對單位及業主名,難以核對簽署,且沒有程序需致電核對授權票,並提及業主多授權給主席、副主席及秘書。

【13:20】鄭芷盈表示,不同意早前宏泰消防電工黃建華指出,曾向自己查詢過消防水缸正在維修。她指,知道消防系統有人「掛牌」。杜問為何不向宏泰展示消防裝置停用通知書(SDN),鄭指 「無醒起要畀佢 」。杜隨後直言「明明佢哋先係最需要知道有SDN嘅一方,點解你唔俾佢?」

已離職員工指管理處內消防裝置無亮燈並列明「已掛牌」 鄭芷盈否認有其事

【12:58】杜淦堃展示曾短暫入職置邦的員工黃智德證供,黃供稱自己於2025年5月入職後發現現場環境惡劣,建築材料在樓層走廊隨地亂放,包括發泡膠及煙頭。同時,黃供稱入職一周內收到兩次居民就工人吸煙問題投訴。鄭芷盈不反對有居民投訴吸煙問題,但沒有見過有工人在樓層或棚架吸煙,不過,她承認曾在其他位置見過工人吸煙。

杜續展示黃智德證供,顯示管理處控制室有銀色的消防用途裝置,裝置理應亮燈但沒有亮,並列明「掛牌」,鄭芷盈否認有關裝置存在。黃智德於2025年5月14日離職,他稱理由是工地潛在問題眾多及工作環境「特別差」,而且「工作環境會危害我生命,及加上兩次向上司反映都不獲正面跟進」。當時作為黃上司之一的鄭芷盈否認對方曾向她反映問題,又稱曾向其他上司了解過,確認黃智德未向任何上司反映過問題。

【12:45】杜淦堃指物監局設有規定及操守守則,當中包括招標相關的條文。他問鄭「公司有沒有讓你們睇相關文件?」鄭芷盈「不太有印象。」指宏福苑是她第一次負責招標工作。

杜隨即問「公司有沒有安排培訓俾你?」鄭芷盈回答:「我就冇。」

事發當日才知道火警鐘系統被人關閉

【12:40】鄭的供詞提到,經公司培訓後才知道,須由註冊承辦商處理消防裝置,按她認知,其他同事應知道這情況,鄭同意,借匙人要有書面紀錄,事發後她才知道電工羅國瑞與木工李承富有匙可進入消防泵房。如果他們私下帶人入去,可能是沒有登記。

鄭芷盈供稱,事發當日才得悉火警鐘系統被人關閉。她透露,火災發生當天曾要求當值座頭保安嘗試打破火警鐘玻璃啟動警報,其後又要求林文欣向承辦商了解系統關閉的原因。

鄭芷盈的證詞指出,並無任何紀錄顯示消防系統是何時被關閉,亦沒有接獲相關投訴的記錄。杜提到,去年十月初,她曾與承辦商宏泰安排維修工作,鄭芷盈當時表示需要訂購材料,曾作出催促,承辦商回應會盡力跟進。

杜形容「似乎消防系統這方面,你們沒有想過多個一間消防承判商,沒有人想過要協調。」

後樓梯設生口致濃煙進入  鄭芷盈指管理處信工程顧問「鴻毅」專業

【12:30】杜淦堃繼續問到走火樓梯設置「生口」的問題,指事後得知外牆棚架起火的燶煙是通過「生口」進入樓梯,破壞逃生通道。他問鄭芷盈當時管理處事前事否察覺到「生口」會造成風險,對方稱聘請了「鴻毅」作工程顧問,而管理處相信其專業。杜又問到光井垃圾問題,鄭確認大維修期間光井被長期上鎖,該位置不再由管理處清潔工負責,而是改由「宏業」工人負責,她又稱不覺光井垃圾特別多,但認同「宏業」「唔係好點清」。

杜淦堃問鄭芷盈,上述的工人吸煙、「生口」位置、光井垃圾堆積問題是否有消防風險,她同意。鄭芷盈又同意,上述風險中,管理處置邦是有獨立責任的一方。

居民屢投訴工人吸煙 置邦物業主任指宏業曾回覆拒絕聘用吸煙工人

【12:20】鄭芷盈在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的盤問下表示,她沒有從「宏泰」收過「掛牌紙(SDN)」,而大維修「宏業」一方,即由「中華發展」所交的SDN則由同事駱小姐於大維修群組中收到,而但她不在該群組內。不過,她承認知道駱收到SDN,自己有印象見過SDN文件,但強調是由「宏業」派員張貼告示通知住戶,不是管理處經手。

就大維修工程期間衍生的管理問題提出投訴,杜淦堃展示管理處大維修投訴簿紀錄,見2024年7月、12月,及2025年2月,都有住戶投訴大維修工人吸煙問題,其中2025年2月24日的投訴人明確要求「不要只是勸喻,要有處罰,否則不滿意」,但所有吸煙投訴的處理方法,都是「已通知宏業」。

杜淦堃續展示2025年3月15日的工程會議,當日出席的管理處代表為黎經理及駱小姐。紀錄顯示,法團曾要求並給予「宏業」1個月時間,處理及改善工人吸煙問題,包括設立指定吸煙區,並指「宏業」會確認工人吸煙影相位置、作出訓示及處罰,或直接解僱。鄭芷盈確認曾聽與會同事有關說法,但同意吸煙情況無改善,置邦(ISS)亦無協助進一步跟進,承認「我哋無能力控制工人,無辦法炒佢哋...宏業後期講過搵到(有人吸煙)會拒絕聘用,但唔知有無做。」

【12:15】杜指置邦有一份關於臨時工作許可證的表格,表格會紀錄承辦商到場工作,並發出臨時工作許可證。 

杜問:「是否意味你們知道是誰、熟悉他就唔使填?所以未必會有記錄?」鄭認同,指宏業的工人因為有著制服,所以沒特別做登記。

鄭芷盈否認多項「宏泰消防」人員供詞 指從未被要求提供「掛牌紙」

【11:35】杜淦堃指鄭芷盈口供提到宏泰已在2025年3月24日完成8座大廈年度消防裝置檢查,並在3月31日向消防提交FS251表格 ,但置邦在2025年5月中左右收到相關FS251表格。

杜問及鄭有沒有看過相關文件,鄭芷盈:「通常會俾經理睇,自己冇仔細睇。」

【11:25】鄭芷盈指,自2014年8月起於宏福苑工作,負責日常運作、發布通告、法團事務及處理投訴。杜提到駐苑經理黎永利不會出席聽證會,被問及原因時,她稱「唔清楚」。

另外,杜指曾有一位姓馬的人士一度頂替其工程主任的職位,鄭芷盈指,僅在4月底至6月中任職,離職原因為「上樓跟進嘅case太多」。

物業主任鄭芷盈在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的引導下,否認多項由「宏泰消防」人員於早前聽証會上的作供,包括雖然確認曾於10月17日與「宏泰」董事鍾傑文通話,但稱「唔記得內容」,但說「應該無」談及有關「掛牌紙」的議題。同時,她指由10月11月期間,鍾都沒有問過她取「掛牌紙」。而11月19日,她指「宏泰」電工黃健華在發現8座消防總掣已被關上後,沒有問過她拿「掛牌紙」。

物業主任鄭芷盈(右)。
物業主任鄭芷盈(右)。

而鍾傑文早前曾供稱於11月21日曾致電鄭芷盈再次拿「掛牌紙」,鄭芷盈再次否認存在有關通話,許偉強亦出示鄭的電話紀錄顯示,當日與鍾的紀錄是「未接電話」,電訊公司通話時間僅9秒。換言之,鄭芷盈的供詞全盤否定「宏泰」早前指曾於火災前,多次問過鄭芷盈拿「掛牌」文件,而她沒有提供。

【11:05】代表置邦興業有限公司的資深大律師許偉強引用聽證會第六天,代表委員會的大律師李澍桓向宏泰消防董事鍾傑文盤問騰本,提到其餘五座水缸當時是否有水。鍾傑文回應指對方未有告知詳情,但他曾在10月17日中午12時06分致電置邦的管理處鄭小姐查詢。

然而,許偉強向鄭芷盈覆問該通電話的具體內容時,鄭芷盈表示對該通話內容「冇記憶,冇印象」。

許偉強資深大律師。
許偉強資深大律師。

【10:50】林文欣又確認11月26日當日,他中午向「宏泰消防」鍾先生拿年檢維修「完工證明」,但鍾稱因為水缸沒有水無法試驗亦不能出證明,通話期間,鍾要求林提供「掛牌」文件,但林沒有提供。林表示,對話中沒有提及有關消防「電力」方面的問題。

【10:45】林文欣接受代表宏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的大律師林樂夫盤問時承認,他清楚關閉消防裝置需要「掛牌」,但指自己不清楚有關流程,「掛牌」過程都交由消防裝置承辦商處理,重申自己「由入職到依家都未用過SDN(掛牌紙)。」

居民代表律師盤問林文欣對法團程序了解程度  杜淦堃:未必係最適合回答相關問題

【10:25】代表獨立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指「剛才嘅提問,對於林文欣的口供、在事件中的參與和範疇,未必係最適合回答相關問題。」他強調「我唔係想批評任何人,但希望大家要考慮一下盤問原因,否則咁樣開會開幾個月都唔會完。」

委員會主席陸啟康表示,聆訊需要紀律,稱「調查去到呢度已經唔容易」,呼籲「大家用小小智慧諗一諗。」

【10:20】代表宏福苑居民的大律師李峰琦會上披露一份宏褔苑業主立案法團第11屆管理委員會在2021年8月9日召開第6次全體委員的會議記錄,林文欣亦有列席。

李峰琦指,文件提到第十一屆管理委員會主席鄧國權於2021年7月26日已收到由管理處轉交業主葉碧兒,呈上5%以上業主簽署信,要求召開業主大會。鄧國權隨後向遞交簽名的葉碧兒發出確認信件,惟仍未有收到回覆。文件亦指,為避免重蹈當年污水喉工程所引起的法律事件,當年有簽名人士並不清楚簽署的文件內容而引起極大迴響。鄧國權認為有責任向所有簽名人士發出簽名確認信件,信件已於8月3日發 出,以了解有關業主是否在知情的情況下簽署及是否清楚所要求本人召開大 會的要求。

邱國禧隨後問林文欣就宏福苑法團委員會的管理手法,林稱:「坦白講,佢地開會個啲野我唔好太熟,唔方便評論太多,指寫得係度有佢嘅用途。」

記者:黃子龍、趙克平

攝影:汪旭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