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失業積蓄耗盡仍被拒批醫療費用減免 社協倡「因病致貧」納精準扶貧目標群
發佈時間:15:12 2026-04-01 HKT
社區組織協會及多名病人到立法會申訴,呼籲關注「因病致貧」問題。有病人反映,自己失業2個月,積蓄耗盡,仍不獲批醫療費用減免。醫管局回覆《星島頭條》查詢指,事件主要涉及溝通問題,已再次審視個案。
失業2月不獲批減免醫療 病人: 「話失業未夠半年 申請3次都不批」
今年64歲的伍女士原從事保安工作,她長期照顧一名傷殘、需長期住院的兒子,最終積勞成疾,暴瘦30磅,兩個月前辭工。近日她在巴士暈倒送院,初步懷疑患癌,需作進一步正電子掃描檢查,卻不獲批醫療費用減免,「話我失業未夠半年,我申請了3次都不批。我問可否酌情處理,對方說不行。」
病人冀政府放寬醫療費用減免制度門檻
伍女士透露,自己已耗盡積蓄,唯一收入來源是每月2,000多元的傷殘津貼。至於與她同住在公屋,另一名四肢健全、月入約1.6、1.7萬元的兒子,應付每月逾1.5萬元租金、水電煤等費用時已捉襟見肘。面對可能暴增的醫療開支,她直言只能「見步行步」,求助親友接濟,對此感到非常徬徨,「(即使有資助)很多費用要先墊資,再申請補助。覺得很辛苦,睡不著,呼吸困難。怕自己身體真的出現問題,壓力很大。」
她期望政府放寬醫療費用減免制度門檻,增加處理申請時的彈性,「無工作的患者,無資產的患者,可以去審查,放寬一點,讓長期病患者不用這麼辛苦,壓力不用這麼大。」
醫管局:已再次審視伍女士個案
就伍女士情況,醫管局回覆《星島頭條》查詢表示,事件主要涉及溝通問題,以致當下未完全掌握申請人家庭及背景資料,以安排循非經濟因素考慮她的申請,已再次審視個案。醫院的醫務社會服務部會主動聯絡病人跟進,釋除憂慮。
至於如何計算無業人士每月家庭總收入是否超出限額?局方解釋,經濟審查時,病人及其家庭成員過去六個月的每月平均收入會被計算為入息,申請前失業連續三個月或以上的病人或家庭成員之前的收入,一般不計算在入息內。會持續檢視醫療費用減免的申請情況,並就申請資格作適時檢討。
醫管局補充,醫務社工/社工亦會考慮各項非經濟因素,包括病人使用各項公營醫護服務的頻密程度和病情嚴重性、是否有任何特別開支,令其難以支付公共醫療服務等,並按個別情況酌情處理,確保有需要的病人,特別是低收入人士、長期病患者及貧困年長病人得到適當醫療照顧。
社協籲統計「因病致貧」情況 納精準扶貧目標群組
社協指,政府審批時往往以靜態收入及資產為門檻,未考慮患者剛性醫療支出,亦存在審批過程繁瑣、效率偏低等問題。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危疾重症、傷殘、多重病患都會導致「因病致貧」。他提到,世衛對「因病致貧」有清晰的衡量指標,即醫療總開支佔家庭可動用收入超過四成 ,建議政府統計本港「因病致貧」情況,並將這批人士納入「精準扶貧」目標群組。
何君堯倡容許部分強積金供款用於購買醫療保險
出席會面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表示,本港有空間探討,容許部分強積金供款用於購買醫療保險,「出了錢都是用來保障退休、老年的生活。」他稱現時市民已有不少支出,若需額外為醫保供款,對較低收入人士負擔很重,形容倡議將強積金「活化」。
另一立法會議員周浩鼎說,推進與內地醫療合作及公私營協作,是較快解決病人需求的方法。
記者:蕭博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