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前主任受賄換學位案 13家長與1商人串謀受賄罪成 判囚8至14個月
更新時間:15:13 2026-03-31 HKT
發佈時間:15:13 2026-03-3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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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遭廉署檢控。前行政主任林珍妮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並作為污點證人頂證其餘14人。該14人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區院暫委法官陳慧敏今午於西九龍法院判處14人監禁8至14個月不等。
14名被告為44歲黃薏娗(前稱黃詠雯)、42歲劉映均(前稱劉慧德)、35歲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39歲徐惠謙、44歲江靜雯、38歲蔡慧妍、37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41歲麥偉琪、33歲朱霜叶以及45歲商人蕭裕邦。
同案54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則排期4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703/2022、DCCC603/2023
法庭記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