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署發布資料單張 提醒醫護使用醫健通須保障病人私隱
更新時間:11:32 2026-03-31 HKT
發佈時間:11:32 2026-03-31 HKT
發佈時間:11:32 2026-03-31 HKT
為配合醫健通擴大互通病人健康資料功能,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今日(31日)發布《醫護提供者及醫護專業人員注意事項》資料單張,提醒醫護界在使用系統時,能全面理解並遵從《私隱條例》要求,確保病人私隱獲充分保障。
醫健通涉個人資料 須審慎處理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隨着醫健通被廣泛使用,妥善處理系統內的病人健康紀錄尤為重要。由於該些紀錄屬個人資料,醫護機構及醫護專業人員必須遵從《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審慎處理病人健康紀錄,以保障病人的個人資料私隱。
公署發布的《資料單張》從實務角度,闡述了醫護機構及醫護專業人員處理病人個人資料時的注意事項及良好行事方式,重點包括:
- 獲取同意:病人參與醫健通前,確保職員提醒病人在給予同意前,細閱相關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私隱政策聲明》等。
- 取覽使用:應採取合理步驟,確保只有相關的醫護專業人員可取覽病人健康紀錄,且不應在未獲病人同意下將資料用於新目的。
- 資料準確:確保上載至醫健通的電子健康紀錄準確無誤。
- 資料保安:採取所有切實可行措施保障個人資料安全,若發生資料外洩事故,應盡快向電子健康紀錄專員及私隱專員公署通報。
- 直接促銷:使用醫健通內的紀錄作直接促銷屬《電子健康系統條例》下的刑事罪行,另外,若將儲存於醫護機構本身系統內的個人資料用於直接促銷,則必須依從《私隱條例》的相關規定,否則亦屬刑事罪行。
- 政策透明:制訂及定期檢視相關的個人資料私隱政策。
- 查閱改正:根據《私隱條例》處理病人查閱及改正資料的要求。
《資料單張》亦載有行動清單,協助醫護機構審視是否已採取足夠措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