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冒牌水風波丨「鑫鼎鑫」六旬董事被控7罪 押後6.9待索法律意見

更新時間:11:23 2026-03-31 HKT
發佈時間:11:23 2026-03-31 HKT

61歲內地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董事呂子聰,涉嫌以虛假資料詐騙政府,獲批向政府部門提供「鑫樂觀音山」飲用水的合同,涉款近5300萬元。呂子聰被控欺詐罪、企圖欺詐罪、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等7罪,案件今於區域法院提訊,呂暫時毋須答辯。法官嚴舜儀把案件押後至6月9日再處理,以待呂索取法律意見,另拒絕呂的保釋申請,期間呂需還押候訊。

被控欺詐等7罪

被告呂子聰被控1項欺詐罪、1項企圖欺詐罪、3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的交替控罪、1項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罪,以及1項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罪。

呂子聰被控於2025年5月至8月,向政府物流服務署人員作虛假陳述,誘使物流署與其簽訂價值5294萬港元的瓶裝飲用水供應合同;以及向物流署提供3份虛假的水樣本檢測報告;在2025年7月到8月,向政府供應逾3.2萬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以及在2025年8月25日左右,管有逾2000支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樽裝飲用水,用作出售或任何商業或製造用途。

再申保釋被拒

海關另票控「鑫鼎鑫」供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及管有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作銷售用途共2罪,食環署則各票控「鑫鼎鑫」和呂子聰2罪,涉及違例售賣未加上標籤的飲用水及違例經營食物進口業務。

呂子聰去年8月及今年2月向高等法院申請保釋均被拒,他今天在區域法院再度申請保釋。法官嚴舜儀考慮雙方書面及口頭陳詞後,認為本案沒有關鍵情況改變,亦拒絕其保釋申請。

案件編號:DCCC423/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