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居民上樓執拾時間撞正聽證會 政府 : 可向「一戶一社工」說明 政府再作處理

更新時間:21:00 2026-03-27 HKT
發佈時間:21:00 2026-03-2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災發生至今4個月,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27日)公布,將安排宏志閣以外的7座大廈居民,於4月20日至5月4日期間,分批返回單位執拾個人物品。政府安排居民上樓執拾的時間,部分與宏福苑獨立委員會第三輪七場聽證會的日期撞期。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若居民有很特殊的原因,未能按照政府時間表返回大廈執拾,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說明,政府會視乎實際個案數目、涉及座數及樓層,再作處理。

政務司副司長辦公室補充,居民如有特別原因或實際困難,導致未能在安排的日子返回單位執拾,可以向「一戶一社工」要求政府在其他日期再作安排。政府將會因應接獲的要求和所涉的座數、樓層等,安排5月4日後的適當日子,即在這次上樓安排完成之後,讓這些居民再有機會上樓執拾。

有問題可向「一戶一社工」提出  視乎實際情況再行處理

他表示,要安排住戶上樓,支援工作要做得有條不紊,要分為十層、十層、十層,或者五層、五層開放。政府要統整要求,再制定一個方便居民且政府能夠做得到的時間表。他再次呼籲居民盡量配合政府建議的時間,能夠令他們和其他有需要回去看的居民能夠早日在最早時間回去收拾物件。

至於部分居民希望可以再次回家,又或覺得還有很多東西未執拾,卓永興表示,若住戶真的有一個強烈訴求,亦可以向「一戶一社工」提出,視乎實際情況再行處理。他強調,安排居民上樓的支援人員的投入很大,一日一千人,十五日要出動一萬五千人次,已經不計前期做準備的工作,所以我們都要視乎實際情況進行。至於你提到要斷捨離甚麼,我相信這要由居民自己決定,哪些對他來說是最珍貴的,他自己才知道,但事實是很難像搬家一樣,搬走很大量的物品。

政府安排宏福苑居民於4月20日至5月4日期間分批返回單位執拾個人物品。而獨立委員會第三輪七場聽證會的日期包括 : 4月20日(星期一)、 4月21日(星期二)、4月22日(星期三)、4月23日(星期四)、4月24日(星期五)、 4月27日(星期一)及4月30日(星期四),與宏福苑居民上樓執拾的時間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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