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尾隨女學生偷拍過百張裙底照發送他人 35歲男文員稱因好奇而犯案 判囚15周
發佈時間:12:21 2026-03-26 HKT
35歲男文員因好奇而在5個月間多次尾隨女學生,偷拍過百張裙底照片,並將照片傳送予他人。男文員今於區域法院承認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等12罪,被判囚15個星期。法官葉佐文留意到被告事後積極尋求心理學家及精神科協助,表示值得欣賞。葉官又指有性衝動及性幻想實屬正常,但需以正確方式處理,判刑須向社會反映法庭不接納此等行為。葉官最後勸諭被告家人好好支持被告,「唔好歧視,要抗拒其他人嘅歧視」。
被告吳嘉培,被控一項非法拍攝及觀察私密部位罪,以及15項發布源自干犯指明罪行的影像罪;今承認偷拍及11項發布源自干犯指明罪行的影像罪,其餘4罪獲法庭存檔。
被告積極尋求精神科醫生及教會協助改過
辯方採納書面求情,庭上補充指被告無案底,有一個愛錫他的家庭。涉案照片無法辨認到相中人的身份,亦只拍攝到小腿及大腿位置,未及私密部位,葉官隨即指出雖無直接拍攝但「都好近」。辯方又指被告事後積極尋求協助,包括教會和精神科醫生等,葉官表示「唔錯都錯咗」,但被告有決心及勇氣改善,法庭會納入考慮。辯方力陳被告重犯機會低,望法庭念及被告和盤托出,作寬大處理。
葉官向被告表示,身邊有朋友亦有相關問題,但實行犯案便屬嚴重程度。葉官指有性衝動及性幻想乃人之常情,但不能接受以不正常的方式處理,繼而影響社會上其他人,葉官比喻若被告的家人遇上相類事件,「你都覺得唔開心」。
葉官提及被告事後積極改善,相信他意識到問題,在家人支持下不會重犯。葉官強調被告並不孤單,他事後懂得正確處理值得欣賞,勸被告「同屋企人傾吓都好」。惟葉官明言判刑須對社會反映法庭不接納偷拍行為,因此每罪以6星期監禁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至4星期;考慮到整體性,偷拍罪以外的11項罪名各有1星期分期執行,被告終須入獄15星期。
葉官判刑後特別勸諭旁聽的被告家人好好溝通及關懷被告,又著他們不要歧視被告,站在親人一方,「要抗拒其他人嘅歧視」。
聲稱出於好奇犯案 並將裙底照傳送他人
案情指,案發時約16歲的女事主X於2024年5月17日早上,身穿校服裙上學,途中經過九龍城太子道世運花園行人隧道。一名途人朝X迎面走時,發現被告正用手機從X的後方向上拍攝X的裙底,遂大喊「先生,你做乜嘢?」。X轉身便見被告的手機正開著拍攝功能,她報案時途人截住被告。警方到場後,在被告同意下搜查其手機,發現內有6張X的裙底照,隨後拘捕被告,他在警誡下稱出於好奇而犯案。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除偷拍外,更曾10次用微信向一名叫「Candy」的人傳送105張裙底照,全都是從後以向上角度拍攝。X認出當中104張的拍攝對象為她,另外一張則顯示為一名不知名的女學生。而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間,「Candy」未曾索要裙底照但被告主動傳送,被告在周遭有途人的情況下仍偷拍,他又曾向「Candy」表示周遭無人,「可以任影」裙底照,以及問「Candy」覺得哪個學生更吸引。
被告在警誡錄影會面中表示,他於2023年底首次遇見X,他們互不相識但被告曾在乘巴士上班時見過X,他承認曾多次尾隨X,及在未獲對方的同意下拍攝裙底照。被告稱在2024年5月17日走路時見到X,出於好奇心而拍攝對方6張裙底照。被告另指於2023年認識女子「Candy」,她為被告提供按摩服務,他承認於涉案時間偷拍X並將照片傳送予「Candy」。
葉官另就本案頒下書面判詞,當中同意被告只向一位人士發布涉案影像,嚴重性比大範圍公開發布為輕。然而葉官指出被告多次針對未成年學生偷拍及發布,其連續侵犯行為屬加刑因素。
案件編號:DCCC 426/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