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尾随女学生偷拍过百张裙底照发送他人 35岁男文员称因好奇而犯案 判囚15周
发布时间:12:21 2026-03-26 HKT
35岁男文员因好奇而在5个月间多次尾随女学生,偷拍过百张裙底照片,并将照片传送予他人。男文员今于区域法院承认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等12罪,被判囚15个星期。法官叶佐文留意到被告事后积极寻求心理学家及精神科协助,表示值得欣赏。叶官又指有性冲动及性幻想实属正常,但需以正确方式处理,判刑须向社会反映法庭不接纳此等行为。叶官最后劝谕被告家人好好支持被告,「唔好歧视,要抗拒其他人嘅歧视」。
被告吴嘉培,被控一项非法拍摄及观察私密部位罪,以及15项发布源自干犯指明罪行的影像罪;今承认偷拍及11项发布源自干犯指明罪行的影像罪,其余4罪获法庭存档。
被告积极寻求精神科医生及教会协助改过
辩方采纳书面求情,庭上补充指被告无案底,有一个爱锡他的家庭。涉案照片无法辨认到相中人的身份,亦只拍摄到小腿及大腿位置,未及私密部位,叶官随即指出虽无直接拍摄但「都好近」。辩方又指被告事后积极寻求协助,包括教会和精神科医生等,叶官表示「唔错都错咗」,但被告有决心及勇气改善,法庭会纳入考虑。辩方力陈被告重犯机会低,望法庭念及被告和盘托出,作宽大处理。
叶官向被告表示,身边有朋友亦有相关问题,但实行犯案便属严重程度。叶官指有性冲动及性幻想乃人之常情,但不能接受以不正常的方式处理,继而影响社会上其他人,叶官比喻若被告的家人遇上相类事件,「你都觉得唔开心」。
叶官提及被告事后积极改善,相信他意识到问题,在家人支持下不会重犯。叶官强调被告并不孤单,他事后懂得正确处理值得欣赏,劝被告「同屋企人倾吓都好」。惟叶官明言判刑须对社会反映法庭不接纳偷拍行为,因此每罪以6星期监禁为量刑起点,认罪扣减至4星期;考虑到整体性,偷拍罪以外的11项罪名各有1星期分期执行,被告终须入狱15星期。
叶官判刑后特别劝谕旁听的被告家人好好沟通及关怀被告,又著他们不要歧视被告,站在亲人一方,「要抗拒其他人嘅歧视」。
声称出于好奇犯案 并将裙底照传送他人
案情指,案发时约16岁的女事主X于2024年5月17日早上,身穿校服裙上学,途中经过九龙城太子道世运花园行人隧道。一名途人朝X迎面走时,发现被告正用手机从X的后方向上拍摄X的裙底,遂大喊「先生,你做乜嘢?」。X转身便见被告的手机正开著拍摄功能,她报案时途人截住被告。警方到场后,在被告同意下搜查其手机,发现内有6张X的裙底照,随后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称出于好奇而犯案。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除偷拍外,更曾10次用微信向一名叫「Candy」的人传送105张裙底照,全都是从后以向上角度拍摄。X认出当中104张的拍摄对象为她,另外一张则显示为一名不知名的女学生。而在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Candy」未曾索要裙底照但被告主动传送,被告在周遭有途人的情况下仍偷拍,他又曾向「Candy」表示周遭无人,「可以任影」裙底照,以及问「Candy」觉得哪个学生更吸引。
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中表示,他于2023年底首次遇见X,他们互不相识但被告曾在乘巴士上班时见过X,他承认曾多次尾随X,及在未获对方的同意下拍摄裙底照。被告称在2024年5月17日走路时见到X,出于好奇心而拍摄对方6张裙底照。被告另指于2023年认识女子「Candy」,她为被告提供按摩服务,他承认于涉案时间偷拍X并将照片传送予「Candy」。
叶官另就本案颁下书面判词,当中同意被告只向一位人士发布涉案影像,严重性比大范围公开发布为轻。然而叶官指出被告多次针对未成年学生偷拍及发布,其连续侵犯行为属加刑因素。
案件编号:DCCC 426/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