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編自導罪案予還押犯「提供線報」申減刑 兩男女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更新時間:18:45 2026-03-25 HKT
發佈時間:18:45 2026-03-25 HKT

荔枝角收押所一名還押犯串謀同黨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管有非法槍械、炸藥或毒品的罪案,讓另外兩名還押候訊犯人向警方提供罪案線報為由,得以向法庭申請減刑。廉署早前經調查,成功揭發並阻截該兩宗罪案發生。涉案一對情侶被告今日(3月2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妨礙司法公正,暫委法官李志豪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求情,期間女被告獲准保釋候判。

策動案件讓兩還押犯向警「提供線報」助減刑

男被告王珏琛,41歲,案發時為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犯,承認兩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以及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王珏琛女朋友劉臻頤,29歲,早前同被控兩項控罪,則承認一項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名,她另一項控罪則由區域法院法庭存檔。王珏琛還押懲教署看管,劉臻頤則獲准保釋。

廉署已向法庭申請充公有關涉案犯罪得益共約90萬元,待法庭排期處理。

溫展鵬擬認罪本周五將答辯。資料圖片
溫展鵬擬認罪本周五將答辯。資料圖片
女被告鄭樂琳否認洗黑錢罪,7月受審。資料圖片
女被告鄭樂琳否認洗黑錢罪,7月受審。資料圖片

本案源於廉署一宗貪污調查。於2021年9月至2022年5月案發期間,王珏琛還押懲教署荔枝角收押所,因而認識另外兩名還押犯,二人分別牽涉在一宗搶劫案及一宗販毒案,正等待案件在高等法院提訊。

案情透露,王珏琛向其女友劉臻頤及同黨提出,策劃兩宗自編自導罪案,讓該兩名還押犯向警方提供線報破案,從而便利二人在各自案件的司法程序中向法院申請減刑,而二人的家人則分別向王珏琛支付25萬元及125萬元報酬。

另兩同黨擬認罪1被告否認洗黑錢將受審

劉臻頤及王珏琛的同黨其後按照王珏琛指示統籌整項計劃及聯絡相關人士,並先後籌備購買一支高能量的非法氣槍及獲取一份炸藥製造指南以準備炸藥。他們又預備將該等非法物品藏匿於一個地點,以及安排代罪羔羊在該地點被警方拘捕。

王珏琛2025年7月8日未有到區域法院應訊,法庭遂向他發出拘捕令,他其後被捕及加控一項無合理因由而沒有按照法庭的指定歸押罪名。

王珏琛兩名同黨關宇軒,26歲;及溫展鵬,29歲,分別被廉署控以串謀妨礙司法公正罪,以及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俗稱「洗黑錢」)。二人早前向法院表明會認罪,並訂於星期五(3月27日)在區域法院答辯。

另一名同案被告鄭樂琳,26歲,亦被控以一項「洗黑錢」罪名。她否認控罪,案件訂於7月6日開審。

案件編號:DCCC37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