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毛球教練體育館內偷拍男童大解判囚8個月 官:有預謀犯案 無情踐踏男童私隱須嚴懲

更新時間:16:52 2026-03-25 HKT
發佈時間:16:52 2026-03-25 HKT

9歲男童2022年於紅磡佛光街體育館如廁時,發現有人從廁格上方及下方縫隙以手機偷拍,向他人揭發後報警。涉案29歲羽毛球教練其後再遭揭發3度犯案,早前經審後被裁定4項窺淫罪成。暫委裁判官吳思思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指,被告在經常出入的體育館犯案屬早有預謀,受害人為無辜男童,被告的行為無情踐踏他們私隱,必須嚴懲,終判處入獄8個月。

有預謀犯案重犯機會高

吳官引述精神、心理及背景報告,指被告不肯透露其性取向等相關心理狀態,作答迴避有戒心,故認為儘管無證據顯示,但仍不排除被告有偷窺及戀童癖。被告祖母、父親等人的求情信指他孝順顧家,有責任感,本次犯案不符合性格。被告於信中稱自被捕後感巨大壓力,患抑鬱症及情緒病,望法庭可判處社會服務令。

吳官羅列判刑因素,指被告於報告中仍表示沒有犯案,可見他毫無悔意。被告於9日內犯下4罪罪行,地點為他經常進出的體育館,故吳官認為是有預謀犯案,而受害人均是無辜男童。吳官續指,報告判斷被告重犯機會高,他的行為無情踐踏受害人的私隱,對被偷拍者帶來重大潛在威脅,因此法庭必須嚴懲。

案發於紅磡佛光街體育館內的男廁。資料圖片
案發於紅磡佛光街體育館內的男廁。資料圖片

求情稱對推廣本地羽毛球運動有貢獻

吳官明言即時監禁是唯一合適選項,並就每罪判囚5個月;雖然犯案手法相似但無關連性,吳官考慮整體刑責後,將其中3罪的1個月刑期分期執行,被告共須入獄8個月。吳官另拒絕被告上訴期間的保釋申請。

辯方求情指,被告及其學生過往曾獲獎項,他對推廣本地羽毛球運動有貢獻,被告親友都指他負責任及孝順,冀法庭從輕發落。辯方又指被告與受害男童並非師生關係,案件不涉及違反誠信,而被告犯案手法亦不複雜,望法庭考慮同期執行刑罰,讓被告早日重過新生。

男童體育館廁所內大解遭偷拍

被告容浩誠,報稱羽毛球教練,被控4項窺淫罪,指容於2022年8月14日、16日及17日分別在香港的兩個男更衣室內及大角咀的體育館男更衣室內暗中拍攝他人,而他人所處的地方,屬身處該地方的個人按理能被預期可能會裸露、露出私密部位或進行私密作為,及他人處身於令人對保存私隱有合理期望的情況,而被告不理會他人是否同意被拍攝。他另被控於同月23日在紅磡佛光街體育館男更衣室內暗中拍攝男童X。

承認事實指,男童X在2022年8月23日下午3時許,在紅磡佛光街體育館9樓男廁大便時,有人突然進入X左邊的廁格,其後X見有人將手機伸到廁格隔板的左下方約10秒,及後再將手機伸到廁格上方約10秒。X隨即衝出廁格,惟左邊廁格內沒有人,X目睹一名男子對著鏡子整理頭髮。X離開廁所後,將事件告知友人父親,其後對方報警求助。同日,警方在體育館內拘捕被告,並檢取被告的手機。

案件編號:KCCC1528/2025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