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鬱夫鐵鎚扑前妻頭 官指行為凶殘有預謀 因長年壓抑情緒爆發犯案 判監2年2個月

更新時間:16:32 2026-03-25 HKT
發佈時間:16:32 2026-03-25 HKT

康山花園2024年7月發生倫常血案,患抑鬱症的69歲玻璃廠東主疑因與前妻和女兒關係不佳,在後樓梯內連番用鐵鎚襲擊前妻頭部,其後又用鎅刀割傷自己頸部。涉案男東主早前承認蓄意傷人罪,法官潘兆童今在高等法院判刑時指,被告並非本性暴力的人,因長年累月壓抑情緒至臨界點才犯下本案,而被告的前妻亦已原諒被告,終判處被告監禁2年2個月。

前妻事後患創傷後遺症仍願原諒被告

潘官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被告深感後悔,不應對深愛的女人造成傷害,願意接受懲罰,其重犯風險低。女事主的創傷報告指,她患創傷後遺症,導致其身體及情緒出現問題,不時對安全性及對他人的信任起疑心。惟女事主撰寫求情信指,對被告犯案感到驚訝,不知為何對自己發起攻擊,但表明願意原諒被告,被告的雙親年紀老邁,須要被告的照顧,望法庭輕判。

潘官判刑時指,報告顯示被告在工作及家庭問題上較固執,但仍視家庭為工作及生活的動力,將家人放在優先位置。但被告面對困難時,傾向抑壓自己的情緒,尤其是當婚姻出現問題及發現女兒患癌症時,更不懂如何抒發自己的情緒,而長期抑壓情緒導致被告出現抑鬱症狀,由於在20多年時間感到無助及無奈,當情緒抑壓至臨界點時,終犯下本案。

官:行為凶殘有預謀 因長期抑壓情緒爆發犯案

潘官指,本案的襲擊行為十分凶殘,被告是有預謀犯案,行兇維持了一段時間,更主力對事主的頭部施襲。潘官明言,慶幸事主的傷勢不算嚴重,亦能以較快速度康復,惟仍患上創傷後遺症。潘官接納,被告並非本質暴力的人,其人生亦充滿責任感,沒有刑事定罪紀錄,以工作及家庭為重。潘官接納報告指,被告因長期抑壓情緒才犯下本案,而事主亦願意原諒被告,終判處他監禁2年2個月。

69歲被告黃沛添,是玻璃廠東主,被控蓄意傷人罪,控罪指他於2024年7月6日在鰂魚涌康山花園7座19樓後樓梯間,非法及惡意地傷害常姓女事主,意圖對其身體造成嚴重傷害。

推前妻入後樓梯以鐵鎚猛擊頭部致血流披面

案情指,被告與女事主婚後同住於康山花園7座某單位,惟關係轉差後女事主搬走與兩名女兒同住。在2024年5月,被告致電事主,表示想整理住所及希望她幫忙,事主同意。案發當日早上10時,事主帶同外傭到屋苑大堂,被告着外傭先在大堂等待,稱有東西要給事主。事主於是跟被告前往大廈的19樓,在乘搭升降機途中,事主問為何外傭要留在大堂,被告稱因為準備了「驚喜」給她。

升降機抵達19樓後,被告沒有走進家𥚃,反而把事主推入後樓梯,並從他攜帶的環保袋內取出1把鐵鎚,連番擊打事主頭部,事主嘗試用手抵擋及呼救,而被告則一邊施襲、一邊說到「啲女唔理我」。男鄰居當時聽到呼救聲,便前往後樓梯查看,目擊被告用鎚施襲,而事主坐倒地上及頭部流血,遂報警及通知保安。保安到場後,看見被告施襲及嘴上咕噥着其女兒。保安叫被告想想女兒,希望被告會住手。被告稍稍停下,但隨後便想再動手。保安於是跑去取來1個垃圾桶蓋,打算用作自衛。

當保安回到現場時,看見被告用鎅刀在自己的頸項留下傷痕。就在此時,警方到場及拘捕被告,當時被告表情呆滯及頸部流血,他獲送院診治,在警誡下保持緘默;被告後來被診斷出抑鬱症,及至去年2月覆診,醫生確認他毋須進一步治療。事主送院時保持清醒,她的頭部有多處裂傷,傷口長約1至3厘米及深可見骨、須縫針,其雙手手指亦多處受傷。

案件編號:HCCC324/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