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基學位賄賂案 罪成家長求情指案件延誤望判緩刑

更新時間:15:06 2026-03-25 HKT
發佈時間:15:06 2026-03-25 HKT

英基烏溪沙國際幼稚園54歲前行政主任於2018至2021年間,收受13名家長和1名商人賄款至少64萬元,以協助其子女獲得取錄,其後一同被控。前行政主任承認串謀受賄等9罪後,作供指證其餘14人。14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受賄等罪成,訂於下周二判刑,此前分批於西九龍法院求情。辯方今求情指被告角色被動,抗辯作風務實,惟受案件延誤影響,望能判處緩刑。

辯方今求情指10多名被告一同受審,45歲李洁冰受案件延誤影響,望能判處緩刑。暫委法官陳慧敏指單單前行政主任作供也花費了20多天,審訊原訂卻只排期35天,認為辯方也需為案件延誤負上責任。辯方回應指審訊期間抗辯作風務實,不爭議錄影會面,李洁冰作供時間短。辯方又指案中李洁冰角色被動,原願意購買合法債券,終被前行政主任誘導改為提供賄款。

求情稱遭前行政主任誘導提供賄款

案中被告除54歲英基時任行政主任林珍妮外,受審被告中13名家長包括44歲黃薏娗(前稱黃詠雯)、42歲劉映均(前稱劉慧德)、35歲馬賢文、45歲李洁冰、41歲林泯希、41歲張珈銘、39歲徐惠謙、44歲江靜雯、38歲蔡慧妍、37歲李俊朗、37歲黃美雪、41歲麥偉琪、33歲朱霜叶以及45歲商人蕭裕邦。

林珍妮開審前承認4項受賄罪及5項串謀受賄罪,其餘4罪存檔法庭,在審訊中出庭作供,指證其他被告。其餘被告中黃薏娗、馬賢文、李洁冰、林泯希、張珈銘、徐惠謙、蔡慧妍、李俊朗、黃美雪、麥偉琪、朱霜叶、蕭裕邦分別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劉映均被控2項串謀受賄罪;江靜雯則被控1項串謀受賄罪以及1項煽惑受賄罪。

案件編號:DCCC703/2022, DCCC603/2023(Consolidated)
法庭記者:陳子豪